自己犯了罪,却听信“好兄弟”的话,以为用钱打点就可以被不起诉,直到被收监的那一刻才知道被骗了。日前,经浙江省诸暨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一审判处何某犯诈骗罪,撤销其缓刑,与前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2019年12月,白某因为贩毒被刑拘,在看守所里,他认识了因容留他人吸毒被关押的何某。何某告诉白某,自己有关系,肯定会被适用缓刑。之后,两人被先后取保候审,通过网络保持联络。2020年3月,何某果然被适用缓刑,而白某的案子也即将被移送起诉,慌乱之下,白某联系了“好兄弟”何某求助。
何某告诉白某,他的案子需要用钱打点,于是白某转了1.3万元给何某。过了一段时间,何某带来了“好消息”,他表示,案子可以不起诉,他还给白某看了自己与“检察官”的聊天记录,同时表示这次费用要高一些。白某又转给了何某3万余元。
2020年8月,白某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正式收监那一刻,白某意识到自己被骗了。之后,白某向驻看守所检察官反映了情况。经查,所谓与“检察官”的短信、微信聊天记录不过是何某使用两部手机、微信小号自导自演的一场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