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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山之石】湖北仙桃:检察长庭审现场普法
2021-07-23 08:59:00  来源:检察日报

“拿了不该拿的钱,我的行为严重违法,罪责难逃。我对不起单位,对不起妻子,对不起孩子……”被告人谢某在法庭上泣不成声。不久前,由湖北省仙桃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谢某涉嫌受贿案开庭审理。检察院、法院和市直部门280余名工作人员旁听,现场接受警示教育。

2008年至2013年间,谢某利用担任总经理的职务便利,与张某(另案处理)等人以“投资入股”为名,收取高额费用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748万余元,其中谢某个人所得112万余元。

“今天我们在这里指控被告人谢某犯罪,除依法追究谢某刑事责任外,还希望通过庭审帮助谢某认识到其行为的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认识到其行为已严重破坏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使其真诚认罪悔罪,认真接受教育改造,重归正确人生道路。”庭审中,出庭支持公诉的仙桃市检察院检察长高鹏围绕案件事实、证据、定罪、量刑等方面发表公诉意见,并通过释法说理现场对谢某进行法治教育。

“在此,也想告诫大家,任何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党员干部必须时刻遵纪守法,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始终绷紧廉洁自律、拒腐防变之弦,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切勿以身试法,莫到最后深陷囹圄才追悔莫及。”高鹏结合正在开展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深刻剖析谢某的犯罪原因、惨痛教训,为旁听人员上了一堂生动的廉政教育课。

“我犯下大错,悔恨难当,愧对组织和家人。希望党员干部以我为鉴,吸取教训,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谢某在最后陈述时流下忏悔的泪水,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自愿认罪认罚。

“这是一堂生动而深刻的警示教育课。我们了解到被告人是如何一步步走向犯罪的,谢某声泪俱下的忏悔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让我们感受到遵纪守法的重要性和违纪违法的沉痛代价。”“作为新入额的检察官,我要以案为鉴、以案明纪,坚守拒腐防变底线,保持清正廉洁,做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检察人。”庭审之后,检察干警相互交流着旁听感受。

  编辑: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