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自检察日报)
“我弟弟把好好的一个家弄成这样,我这俩侄儿可怜啊!只要能让孩子们健康成长,我愿意做这个监护人……”近日,河南省舞钢市法院对该市检察院支持起诉的申请撤销武某监护权案作出判决,撤销武某监护人的资格,指定他的姐姐作为监护人照顾武某的两个孩子。
今年3月4日,武某和父亲因家庭琐事发生争执,殴打父亲致其右股骨骨折,经鉴定为轻伤二级。经舞钢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武某有期徒刑二年。
承办检察官霍伟军调查发现,武某还曾多次暴力伤害两个未成年子女,妻子因被家暴而离家出走,于今年2月与其离婚,且无抚养子女的能力。目前两个孩子的监护人为武某,他在案发前尚不能正确履行监护责任,服刑后更无法履行,符合撤销监护权的条件。
5月30日,舞钢市检察院向舞钢市关工委、市妇联发出检察建议,建议两家单位作为原告提起民事诉讼,撤销武某的监护权。
收到检察建议后,舞钢市关工委、市妇联向该市法院提请撤销武某监护权,舞钢市检察院以支持起诉的形式参与案件办理。
此外,舞钢市检察院和该市民政局积极沟通,将两个孩子纳入了民政保障范围,每个月为其提供经济保障。
霍伟军介绍,该案办结后,舞钢市检察院与该市关工委、市妇联、市民政局等草拟了《办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工作办法》,与相关单位建立联席会议等制度,通过一个案件的办理,促成多部门共同保护、救助青少年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