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滨湖区院民行部门办理的“督促无锡市环保局依法履行职责案”因质效显著,在市检院举办的2018年全市法律监督典型案件评选活动中脱颖而出,成功入选“全市十大法律监督典型案件”,并被推荐参加全省法律监督典型案件评选。
今年,该院在围绕“三高两先”目标推进检察工作过程中,认真贯彻上级院的部署要求,依法全面正确履行检察职能,聚焦监督主责主业,办理了一批疑难复杂、影响重大、效果良好的法律监督案件,为深化平安法治滨湖建设,护航滨湖区高质量发展、保障民生民利、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作出了积极贡献。
11月份以来,该院按要求在全院范围内启动典型案件的筛选工作,政治部积极组织协调,落实责任分工,各业务部门积极参与,宣传、调研人员跟进服务,保障工作顺利推进,从民行、刑一、刑二等三个业务部门初选出典型案件6件,经检委会讨论后优选出3件(分别是督促无锡市环保局依法履行职责案、督促江苏省太湖渔政监察支队依法履行职责案、吴芳贩卖运输毒品案)上报市检院参加评选,经全市检察干警网络投票、市院部门主要负责人评议、党组会审定等层层选拔,该院申报的督促无锡市环保局依法履行职责公益诉讼案在24起案件中脱颖而出,成功入选2018年度全市“十大法律监督典型案件”,并得到市院通报表彰。
全院各部门要以受表彰的案件为榜样,在司法办案和工作中坚持高起点定位,高标准实施,强化工作措施,注意办案方式方法,把工作做实做细,做出特色,做出效果,做出影响,为全院工作创新创优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