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某因不满其房产被查封并执行拍卖,故意将该房产内的财物等拆除或损毁。近日,经福建省沙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黄某与夏某原系夫妻。2016年10月11日,因黄某、夏某未能履行沙县法院生效判决确认的债务,法院将其二人共同所有的位于沙县金鼎城一住房查封,并于次日将查封该房产的执行裁定书邮寄送达给二人。
同年11月,沙县法院委托中介机构对该房产价值进行评估,并于2017年3月委托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对该房产公开拍卖,陈某夫妻以111.5万元的价格拍得。同年5月,黄某因不满房产被法院查封并执行拍卖,在腾空该房产时,故意拆除或损毁房产内的集成吊顶、实木地板、房内门、空调等装修配套设施,致使买受人陈某夫妻拒绝接收该房产,造成沙县法院无法执行相关裁定。经认定,上述物品被拆除或损毁造成损失价值合计2万余元。
2017年9月27日,黄某前往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上述罪行。2018年10月2日,黄某与陈某达成和解协议,一次性赔付买受人各项损失合计8万元,并取得买受人书面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