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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故事:“难搞”的老大爷
2019-01-04 09:47:00  来源:检察日报

   

  人物档案

  姓名:晏文超

  单位:江苏省仪征市人民检察院

  关键词:倔老头

  检察官助理小晏今天负责协助讯问一起故意伤害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跟以往不一样的是,今天这个犯罪嫌疑人,却有点“难搞”。

  “我就一农村老头子,我都快70岁了,小伙子你跟我讲法律我不懂,我就不明白凭什么他一个50多岁的人打我家60多岁的老太婆在先,我上去帮老太婆跟他打起来,为啥抓我不抓他?不错,他鼻子是被我打伤了,鉴定说什么轻伤二级,可我们老两口也受伤了呀!”老王愤愤诉说着自己的委屈与不服。

  老王说的是实情。小晏知道,就案件审查来看,这个邻里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中被害人确实存在较大过错。在之前的走访中,村主任告诉小晏,老王家和被害人家在村里是出了名的“世仇”,案件移送检察院之前,村委会和民警已经做了七八次调解均无果。如何解决老王的疑问和诉求,直接影响着案件的办理进程,但90后的小晏曾有驻村挂职的经验,办案中面对这种情况可不是第一次了。

  “大爷,俗话说谁害病谁吃药,你把对方鼻梁骨打断接受刑事处理,这是你要吃的药;而对方把你和老太打伤虽然不构成犯罪,但你放心,他也得吃他的药,我已经向民警确认了,对方是要被拘留处罚的。我跟你们村委会也联系过了,街坊都知道内情,来我们检察院谈话没人觉得你丢人!他一个50多岁的人打你们快70岁的老两口,丢人的反倒是他!”

  老王嗫嚅着说:“这倒也是啊……”老人对于案件办理中所要传达的公平的理解十分朴素和现实。小晏告知对方也会被处罚,是让老王不至于因为对方也打人了,却没受到应有的惩罚而心里“失了衡”,说街坊了解情况是让老王不会因为被司法机关传唤谈话而觉得脸上“丢了光”。小晏的话一下戳到了老人的心窝子。

  “那我就不去闹了吧。”老王笑了。

  编辑: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