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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找工作筹路费 抢劫超市被判刑
2019-01-08 09:11:00  来源:江南晚报

  周某大学刚毕业,身无分文,为了筹集路费去找工作抢劫楼下小超市被捕。近日,经滨湖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4000元。

  周某是安徽人,家境贫寒,2018年6月大学刚刚毕业,租住在无锡市滨湖区一处公寓。8月1日凌晨,他想到第二天要去外地找工作没有路费,身上仅有30元钱,还有很多网贷平台的借款没有还,就萌生了去“抢点钱”的念头。

  于是他想到了公寓楼下的小超市,超市营业时间较晚,老板是一个上了年纪的大爷,更容易得手。之后他模仿电视情节,准备了作案工具,乔装打扮后下了楼。这时已是凌晨2点,周围几乎没有人,他在超市门口徘徊了很久,最后还是决定动手。他拿出事前准备的水果刀,推门进去。老板背对着其在理货。他走到老板背后,把刀抵在老板右边的脖子上说:“抢钱,别动。”一开始老板以为熟人开玩笑,后来发现不对劲。双方挣扎间,周某的刀划伤了老板的脖子,老板把超市收银柜的抽屉打开。周某抓了一把现金,跑回了出租屋。早上7点多,周某在屋里被民警抓获。经清点,其一共抢了870元现金。

  周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并表示非常后悔。

  编辑: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