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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摩托车抢手机 作案九次终落网
2019-01-10 09:36:00  来源:检察日报

  同学想买苹果手机苦于没钱,凭借自己驾驶摩托车技能娴熟“帮忙”成功后,一发而不可收,接连抢夺9次。近日,经河北省临西县检察院提起公诉,临西县法院一审以抢夺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刘某是山东省临清市某村农民,从小就喜欢摩托车,初中辍学后,摩托车驾驶技能练得更加娴熟。2017年9月10日,他遇见同学许某,聊天中少不了自诩一番车技如何高超,后听说许某想买苹果手机,苦于没钱,当即答应帮忙。次日,他驾驶摩托车来到15公里之外的河北省临西县境内,经过踩点之后,在该县汽车检测站处,抢走王某手中的苹果6sPlus手机。许某为答谢他,给了他400元的“劳务费”。

  这次抢夺成功后,刘某不以为耻,反而更加“逞强”,觉得凭借此本领,又有跨省的地缘优势,轻松就能不劳而获。此后他又多次进入河北省临西县境内,共抢夺手机9部。经鉴定,案值共计1.78万余元。考虑到刘某自愿认罪,涉案手机或被退赔或被发还,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