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不住利益诱惑,物业经理利用工作便利将业主信息偷出,由丈夫出面卖给装修公司,结果夫妻双双获刑罚。2018年12月2日,经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一审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冯程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判处苏小锦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30岁的苏小锦担任潍坊某投资公司的物业经理,手里掌握着众多业主的信息。因这一便利,潍坊某装修公司的林明明多次与苏小锦联系,希望从苏小锦处购买业主信息。开始,苏小锦明确拒绝了,但成为准妈妈后她感到家庭经济压力增大,最终和丈夫冯程商量,把600余条业主信息从公司窃出,由冯程出面,以3500元的价格卖给林明明。轻轻松松挣了3500元,让冯程和苏小锦很高兴。几天后,一个微信名为“谭坦坦”的人主动与冯程联系,对方说自己从事装修工作,问冯程手中是不是有业主信息。随后,两人以1500元钱成交,当天就进行了交易。
苏小锦与冯程将业主信息出售后,购买信息的装修公司多次给业主打电话推销,这让部分业主十分恼火,并报警。当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很快将冯程抓获归案,其妻子苏小锦也投案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