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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成功监督收监一名违反社区矫正规定罪犯
2020-08-31 09:58:00  来源:无锡市滨湖区检察院

  近日,经我院第二检察部发出检察意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决定将违反社区矫正规定的罪犯朱祖清撤销缓刑收监执行。

  2020年3月24日,我院接到无锡市经济开发区政法工作办公室材料,称罪犯朱祖清在社区矫正期间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经我院第二检察部审查,发现朱祖清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五万元。在缓刑考验期间,朱祖清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被无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无锡经济开发区大队查获,后被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其行为严重违反缓刑人员监督管理规定,我院及时发出了《收监执行检察意见书》,最终由法院裁定将罪犯朱祖清予以收监执行。

  编辑: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