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省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华在无锡市检察院报送的《滨湖区院拓案源 补短板 强质效 着力推进行政检察工作实现新突破》上作出批示:“无锡市滨湖区院加大行政检察力度,用心用力拓案源,办好案,值得肯定。”
12月17日,省院副检察长汪莉在上述报送信息上作出批示:“我们将更努力地把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做实做好。”
2019年以来,我院着力加强行政检察工作,重点围绕案源渠道、监督方式、监督效果三个环节,积极主动作为、聚力重点突破,确保办案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32件,成功办理了无锡地区20年来首例行政抗诉案并获得法院改判;办理的一起“17家企业环境违法行政处罚非诉执行监督系列案”被最高检评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典型案例”,相关办案经验做法在全省行政检察工作会议上交流。
在行政检察工作中,我院瞄准线索来源,畅通渠道,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从中挖掘线索;借助科技力量,建立审判数据库,通过大数据收集案件线索;走访行政机关,在与行政机关沟通中挖掘“价值线索”。瞄准空白短板,多措并举,成立行政检察工作攻坚小组;立足区域案件特点,抓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主动出击;组建专业办案团队,优化办案力量。瞄准质量效果,精准发力,紧盯可成案线索,严格审查案件材料,深入分析法律规定;坚持已成案件监督立体化监督,加强对行政诉讼活动、行政机关违法行政、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等情形的监督;坚持息诉案件说理化,对行政检察中判决的案件,全程释法说理,为群众答疑解惑,进一步提高检察机关公信力。
下一步,我院将认真落实刘华检察长、汪莉副检察长的批示精神,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加大行政检察力度,勇于探索,敢于实践,推动工作机制常效化,更加努力地把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做实做好,进一步提高我院行政检察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