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10日,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江河湖海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新闻发布会,并发布典型案例。我院办理的一起督促整治破坏湖湾岸线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
亮河湾座落于太湖风景名胜区的核心景区,是由青山、果园及太湖沿岸退渔还湖鱼塘组成的一道美丽湖湾,具有江南山水独特风貌,被列入太湖风景名胜区主要景源名录。2022年3月,我院在比对太湖沿岸无人机巡航数据与卫星数据时发现,亮河湾太湖沿岸现场堆放大量建筑材料及渣土。经分析研判,我院于4月11日立案调查。
经调查,2018年,某建材经营部未经管理机构审批建设码头,擅自填埋亮河湾太湖沿岸10050余平方米的鱼塘用于堆放砂石等建筑材料,自然岸线形态被改变,湖岸芦苇等水生植物被砍伐,核心景区景观与自然环境受到破坏,还影响太湖蓄水功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我院向有关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依法查处,恢复太湖蓄洪容量、土地原状、河容岸貌和核心景区自然景观。同时,我院还与有关行政机关在亮河湾召开磋商会,推进湖岸整改。5月27日,我院收到行政机关回函,称占用的岸线已恢复原状,占用的土地已完成地块复垦并通过验收。6月23日,我院组织有关行政机关,并邀请志愿者就亮河湾非法占地整改问题进行现场踏勘。经综合评判,确认该地块被填埋的鱼塘已恢复蓄水库容,自然植物生态已逐步恢复。此外,我院还跟踪了解行政机关依法对建材经营单位行政罚款三万元。
下一步,我院将结合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踔厉奋发、笃行不怠,认真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努力以公益诉讼检察自身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高品质美丽湖湾区、打造高质量发展标杆区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