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在全市民事行政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会议上,我院获评2020年度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先进集体,我院华忆娇同志荣获先进个人称号。
近年来,我院主动适应法治建设要求、牢记职责使命,创新工作思路,构建“四位一体”生态环保模式,围绕“公益保护”精准发力,扎实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取得了较好办案效果。我院办理的督促保护薛福成墓及坟堂屋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文物和文化遗产”领域典型案例;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等17家企业环境违法行政处罚非诉执行监督系列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积极构建“守护太湖”立体保护模式,会同太湖流域12家检法机关签署太湖流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协议,办理的某公司污染环境案被评为全省环境资源类典型案例,相关做法获省院汪莉副检察长批示肯定。构建“公益保护共同体”,办理的全省首例野生候鸟繁衍公益保护案,被央视等30多家媒体专门报道,制作的履职短视频获全省第一。聚力综合治理突出预防,推动江苏省太湖渔政监督支队修改完善省级规范性文件,在全省率先建成集宣传、警示与预防为一体的公益损害风险防控基地,获评全市政法工作项目创新三等奖。
下一阶段,我院将进一步加大公益诉讼办案力度,提升办案质效,服务保障太湖湾科创带建设,为守护人民美好生活作出检察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