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发文表彰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个人,我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胡颖喜获殊荣。
胡颖同志自分管宣传工作以来,立足岗位,以身作则,积极推动我院普法宣教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她个人先后被评为2019-2020年度无锡市三八红旗手、区政法干警“十佳忠诚卫士”。我院连续多年获评“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江苏政法新闻报道先进单位”,被江苏省检察院评为“宣传工作先进集体”。
她带领宣传团队,牢牢把握宣传导向,拓宽宣传渠道,通过纸媒、网络、电视、微信公众号、抖音、门户网站等平台,在重要媒体、重要版面报道重点工作,大力宣传本院特色亮点工作,扩大了滨湖检察影响力,传递了检察正能量。近三年来,我院在市级以上各类媒体发表宣传稿件900余篇,其中中央级300余篇,制作的法治电视节目在中央电视台播出3个,仅2020年以来即在新华社、人民日报及其客户端、法治日报、检察日报、中国青年报及其客户端、CCTV、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发表重要宣传报道210篇。
她牵头全区13家单位创建未成年人保护同盟,积极打造保护未成年人“1123” 网络工作机制,为未成年人量身定制被害人综合救助、错罪精准帮教方案。探索打造“护未小滨”云平台,精心打造“亲职教育+少年普法”的“1+1>2”普法新模式,开创滨检未成年人法治宣讲“融课堂”品牌。依托“滨湖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大力开展青少年普法宣教工作,已接待全区32所中小学6万余名青少年;政法各单位依托基地开展交流、教育、实践、科研等各类活动30余场,其中“法治夏令营”、模拟法庭等活动,受众学生超过一万人次。作为辖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还积极为学生上法治课。
2022年,我院将以此次表彰为契机,紧紧围绕服务“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以让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继续提升检察宣传针对性、实效性,不断传播滨检好声音,为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