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五部门《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加强残疾人司法保护的意见》精神,切实加强残疾人司法保护,5月16日,我院与区残联进行党建结对并会签《关于加强残疾人权益保护的协作意见》。我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玉涛,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彭德文,区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党支部书记潘洪洋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签约仪式。该机制明确:
一是落实维护残疾人权益服务举措。强化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持续深入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等公益诉讼,联合开展专项巡查,强化无障碍环境建设责任落实,督促行政机关主动履行维护残疾人权益的职责;强化对受侵害的未成年残疾人的司法救助和保护,依法督促纠正侵害未成年残疾人权益的行为;联合开展志愿助残、法律咨询和宣传活动等。
二是依法维护残疾人诉讼权益。建立涉残案件协同处理机制,区检察院依法积极履行民事行政检察职能作用,对涉及残疾人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及时受理、优先审查。区残联提供相关专业意见和专业知识,必要时派员参与,为残疾人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协助区检察院共同做好息访息诉工作,化解社会矛盾。
三是强化残疾人保护协作机制保障措施。双方建立会商制度、信息共享、联合发布机制,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扩大会议,通报残疾人权益保护工作进展情况。协作实践中形成的对于法律适用、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等方面具有一定参考价值、示范性的典型案例,双方适时予以联合发布,共同参与公共事务管理,扩大公共利益。
签约仪式后双方进行了座谈交流,李玉涛副检察长介绍了党建结对的重要意义、具体内容等,提出要以“平等、独立、互助”为基础,依托党建共建,努力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相融合,为工作增添创造力、夯实凝聚力、提升战斗力,双方要秉承互相支持、互助共利的理念,努力维护好残疾人各项权益。彭德文专委介绍了我院在履行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过程中,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贯彻落实高检院“为民办实事、质量提升年”专项监督活动,积极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等具体情况。潘洪洋副理事长对残联与检察院共建维护残疾人权益机制的创新性、系统性和可实施性表示赞赏,强调双方要依托机制建设,共谋“互助、共建”的良性发展格局,打造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残疾人保护协作新局面。
下一步,我院将依托党建结对共建机制,按照党建结对、加强残疾人权益协作意见的要求,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全面做好残疾人权益保护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理,营造良好社会风尚,助推文明和谐社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