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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滨湖检察院部门预算公开
2016-04-20 10:50:00  来源: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

  部门预算公开格式及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二)2016年度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一、强化履职抓责任,努力做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有作为、有成效。一是要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主动融入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紧紧围绕滨湖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平安法治建设,认真贯彻中央和上级机关的部署要求,及时落实工作举措,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结合点、着力点。二是要认真履行批捕起诉、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诉讼监督、控申举报等职能,充分发挥打击、保护、监督、教育、预防等检察职能作用,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高效的法律服务。三是要充分运用派驻检察室、生态环保检察室、预防工作站、知识产权保护联盟、关护基地、感悟教育基地等平台,积极创新和参与社会治理,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和谐稳定的社会关系、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第二、公正司法抓规范,不断提升公众对检察工作的公信度、满意度。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司法公开的要求和期待,积极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提升司法公信力。一是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坚持严格、公正、规范、文明司法,依法保障人权,关注民生民利,真心实意为民办实事。实施法治惠民实事工程,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发挥检察为民服务中心的综合服务功能,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二是要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认真执行规范司法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强化办案动态监督和流程控制,加强检察工作信息化、智能化建设,促进检察技术与检察业务的深度融合,加强非法证据排除,切实保障案件质量。三是要深化检务公开,主动接受外部监督,通过旁听开庭、公开听证、案件信息公开、第三方参与调解、检察开放月等工作机制和活动,拓宽外部监督的渠道,保障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检风检纪监督员的监督。

  第三、工作推进抓力度,切实保障各项检察业务开展措施实、步子稳。一是各部门要确立工作的目标定位,统一思想,凝聚力量,继续将“争率先,争前三”作为争创目标,结合职能要求和实际情况,及时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和推进措施,落实责任分工,加强工作的调研分析、经验总结、阶段推进和督促检查,确保推进工作的措施有力有效。二是要注意工作的统筹安排,正确处理整体与局部、全面与专项、学习与工作的关系,突出阶段工作重点,把握工作节奏和进度,对发展较好的工作要保持优势,对薄弱环节要及时补强,对有发展潜力的工作要注重培优,保持工作平稳健康有序发展。三是要加强工作的协作配合,进一步健全完善协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要树立“全院工作一盘棋”的意识,充分运用侦防一体、捕诉衔接、部门联动等工作机制,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充分发挥集中力量办大案、协同合作提效率的作用。

  第四、创新创优抓质效,积极推动滨湖检察优势工作特色化、精品化。一是要强化质效意识,坚持将质效作为评价办案和工作开展好坏的重要标准,办案要讲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工作要讲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竞赛活动要展现实力和水平。二是要强化创新意识,通过创新破解工作难题,提升工作质效,驱动工作发展,对改革中的机制性问题、工作中的瓶颈性问题,要解放思想,动脑筋,想办法,加强调研论证,开展制度创新和方法创新,加强对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公益诉讼、律师代理申诉等业务的探索实践。三是要强化创优意识,要克服常规工作的惯性思维,把工作做细做实,让工作常做常新,努力体现滨湖特色,努力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及时总结经验,加强宣传推广,扩大滨湖检察工作的影响力。

  第五、队伍建设抓素能,主动适应当前检察改革的新形势、新要求。一是要加快适应以审判为中心诉讼改革、职务犯罪侦查供证方向转型、公诉精细化和专业化审查,民行控申案管等职能增加的要求,及时转变工作理念,调整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增强适应形势的主动性。二是要主动适应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形势的要求,加强学习培训,提高综合素能,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加强对青年干警的传帮带,干警个人加强自学,在实践中总结经验,提高独立办案的能力和工作能力。三是要主动适应信息化、新媒体时代对检察人员的要求,在推进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电子卷宗档案、自侦“两化”建设、智能化办公等新形势下,办案工作对干警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积极应对。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本单位内设检察长办公室 、院办公室、政治处、法律政策研究室、警务科、侦监科、公诉科、未检室 、反贪局、反渎职侵权局、荣巷检察室、马山检察室、华庄检察室、民行科、预防科、控申科、纪检组、监察科、案件管理监督科、检察技术信息科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二、2016年度部门预算表

  各表说明如下。

  (一)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收支预算总表说明

  1.收入预算

  (1)财政拨款:2683.44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资金2425.44万元。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258万元。

  2.支出预算

  (1)功能分类:公共安全支出2334.3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2.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6.14万元。

  (2)经济分类(支出用途):①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1494.86万元,商品服务支出559.98万元,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503.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25万元。

  (二)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收入预算总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2016年度总体收入预算2683.44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2425.44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258万元

  (三)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支出预算总表说明

  本表反映滨湖院2016年度总体支出预算2683.44万元。

  (四)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说明

  本表反映滨湖检察院2016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2683.44万元,支出预算2683.44万元。

  (五)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财政拨款支出2683.44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931.35万元,其他检察支出403万元; 行政单位医疗63.3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9.6万元;住房公积金135.6万元, 提租补贴48.78万元, 购房补贴61.76万元。

  (六)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基本支出121.27万元,津贴补贴783.65万元,奖金148.49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02.9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38.5万元。办公费70万元,印刷费10万元,咨询费5万元,手续费10万元,水费5.98万元,电费60万元,邮电费10万元,物业管理费60万元,差旅费50万元,维修费40万元,租赁费5万元,会议费10万元,培训费50万元,接待费20万元,被服购置费2万元,劳务费20万元,工会费25万元,福利费3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7万元。离休费14.24万元,退休费230.72万元,生活补助2.5万元,住房公积金135.6万元,提租补贴48.78万元,购房补贴61.76万元,其他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1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45万元,专用设备购置50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30万元。

  (七)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不涉及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说明

  行政运行1931.35万元,其他检察支出403万元; 行政单位医疗63.3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9.6万元;住房公积金135.6万元, 提租补贴48.78万元, 购房补贴61.76万元。

  (九)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基本支出121.27万元,津贴补贴783.65万元,奖金148.49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02.9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38.5万元。办公费70万元,印刷费10万元,咨询费5万元,手续费10万元,水费5.98万元,电费60万元,邮电费10万元,物业管理费60万元,差旅费50万元,维修费40万元,租赁费5万元,会议费10万元,培训费50万元,接待费20万元,被服购置费2万元,劳务费20万元,工会费25万元,福利费3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7万元。离休费14.24万元,退休费230.72万元,生活补助2.5万元,住房公积金135.6万元,提租补贴48.78万元,购房补贴61.76万元,其他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1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45万元,专用设备购置50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30万元。

  (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办公费70万元,印刷费10万元,咨询费5万元,手续费10万元,水费5.98万元,电费60万元,邮电费10万元,物业管理费60万元,差旅费50万元,维修费40万元,租赁费5万元,会议费10万元,培训费50万元,接待费20万元,被服购置费2万元,劳务费20万元,工会费25万元,福利费3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7万元。

  (十一)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支出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支出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公务接待费20万元,会议费10万元,培训费50万元。

  (十二)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预算表

  本表反映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政府采购预算资金安排情况。采购组织形式为:分散采购。

  三、2016年度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6年总收入2683.44万元,支出2683.44万元,总的原则是厉行节约,总量控制。

  附表: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6、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7、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10、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1、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2、政府采购预算表

附:滨湖检察院2016年部门预算

  编辑:葛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