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湖区检察院主动适应司法改革形势和法治进步要求,及时更新理念,创新工作机制,运用多种方式积极探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在保护生态环境、自然资源、食药安全和国有资产等方面取得了实效,值得点赞。”6月25日,滨湖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听取了区检察院检察长陈利群关于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情况汇报,对该院公益诉讼工作作出如上肯定。
会上,陈利群检察长从四个方面汇报了该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情况,一是加强实践探索,围绕滨湖区生态建设和资源保护目标任务,通过保护公益、服务全区中心工作、立足履行职能促进美丽滨湖建设;二是把握方式方法,坚持监督与被监督双赢、打击与督促并重、保护与修复并重,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贯穿于公益诉讼全过程;三是突出履职重点,加大办案力度,扩大办案规模,注重公益诉讼在生态环境领域、食品药品领域、专项保护领域“三个效应”齐溢;四是强化运行保障,抓好公益诉讼机构建设、机制建设、队伍专业化建设、检察信息化建设,推动公益诉讼队伍专业化和规范化发展。
“今后检察院如何推动公益诉讼深入发展?”会上有人提出了这样的意见。陈利群检察长表示,今后该院将加大工作力度,拓宽思路举措,积极主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不断完善公益诉讼运行机制,着力提升公益保护司法水平,深入开展公益诉讼职能宣传,努力推动公益诉讼工作取得新成效,为深化法治滨湖建设、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