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有权获得报酬,但如果选错了讨薪方式,则可能触犯法律。家住湖北阳新的王某因讨要工资未果,一气之下盗窃老板工厂的7个摄像头来抵债。1月17日,阳新县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王某提起公诉。
2023年10月19日,某企业相关负责人张某到公安机关报案,称其堆放在工厂仓库内的多个摄像头被盗。公安民警经过调查发现,曾在张某工厂做工的王某有重大作案嫌疑,随后将王某抓获,并现场查获被盗摄像头。
2023年9月,王某接受张某的雇用,负责为企业安装摄像头,并商议每天的报酬为320元,一共需要工作10天。安装完毕后,王某多次找张某讨要工钱,却始终没要到,因此积了一肚子怨气。10月19日凌晨,通宵工作后的王某想到了工厂仓库里的那些摄像头,心里萌生了一个念头:既然公司不给工资,自己就动手拿些摄像头来抵工资。于是,王某开始了他的夜间行动。
为了躲避公安机关的侦查,王某把之前报废的车牌套用在其驾驶的车辆上。凌晨4点,他走进工厂,在顺利打开存放摄像头的仓库大门后,将7个全新未拆封的摄像头盗走,并秘密存放,直至被公安机关查获。经物价部门鉴定,被盗的7个摄像头价值12537元。
1月3日,该案被移送至阳新县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经审查后认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遂于1月17日以涉嫌盗窃罪对王某提起公诉。
(刘怡廷曾甜甜柯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