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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山之石】文身店老板为啥公开道歉
2024-10-25 09:56:00  来源: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张博 通讯员谭卉 武佳佳)“我们在店内醒目位置张贴了‘不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等标语,也会对前来文身的未成年人进行劝退……”近日,重庆市万州区检察院未检检察官对辖区文身店进行回访时,某文身店老板如是说。从“来者不拒”到“身份登记”,如此规范化营业,是重庆市检察院第二分院(下称“重庆二分院”)和万州区检察院携手护“未”的成果。

  2023年4月3日,万州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盗窃案时发现,一名相关人员小浩(化名)为未成年人,其右手手臂有大面积文身。承办检察官立即将线索移送至该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未检检察官随即调查了解到,小浩因好奇心驱使,分别于2023年1月、2月在辖区两家文身店进行文身。小浩文身时只有15岁,但文身店并没有询问其年龄、查看其身份证件,更无任何提示和劝退。

  2023年5月10日,万州区检察院向重庆二分院汇报了相关情况。两级检察机关通过进一步询问、走访和摸排,确认两家文身店未取得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存在为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行为。2023年10月,万州区检察院提请重庆二分院联合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以涉案两家文身店为被告,向重庆市第二中级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停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限期整改,并在省级以上媒体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给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损害了他们的合法权益,我认识到了错误……”其中一家文身店负责人当庭表示歉意。

  同时,万州区检察院未检检察官在为消除小浩的“刺痛”而努力。根据小浩想维权的意愿,承办检察官建议小浩提起民事诉讼。考虑到小浩诉讼能力有限,万州区检察院决定依法履行支持起诉职能。为进一步收集补齐证据,该院联合重庆二分院对小浩的文身面积进行测量,向皮肤科医生了解文身清洗条件和价格等信息。

  今年5月20日,万州区检察院就小浩与两家文身店身体权纠纷案依法支持起诉。6月4日,法院开庭审理前,双方通过庭前调解达成赔偿协议,被告分别赔偿5000元、1.25万元。

  拿到全部赔偿款后,小浩去医院做了第一次文身清洗。万州区检察院则将案件情况通报给了相关行政部门,建议其对辖区文身店营业执照等证件和经营服务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部分文身店违规向未成年人提供服务、未取得相关执照和许可的问题,进行了警告、通报批评,同时监督文身店经营者在店内显著位置张贴“未成年人禁止文身”等标识,对整改期限内仍未整改到位的文身店,责令停业整顿。

  编辑: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