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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制度规范公开】我院与区工商联建立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联络机制
2019-05-14 09:48:00  来源: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

  为了落实全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有效开展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各项工作,近日,我院与滨湖区工商联在协商的基础上,共同建立了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联络机制。主要包括以下五项制度: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区检察院与区工商联适时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双方协作配合的有关工作意见和措施,对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研讨,及时协调解决。二是建立信息交流通报制度。区检察院与区工商联保持常态化沟通交流,对服务民营经济的总体情况、工作进度、工作成效等方面的信息,及时相互通报;区检察院与区工商联各指定一名具体联络人,加强工作衔接。三是建立联合调研制度。区检察院与区工商联发挥各自优势,有针对性地制定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方案和措施;对于全局性、创新性等重大问题,双方可以共同开展调查研究,推进制度改革和机制创新。四是建立检察建议工作机制。区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发现工商联会员单位在管理等方面存在制度漏洞或风险隐患,应及时发出检察建议,并协助整改落实,被建立单位收到检察建议后应在规定期限内给予回复。五是建立文明服务保障制度。区检察院制定检察官与企业交往行为的负面清单,检察工作人员应当依法文明服务,不得有违法违纪行为;在服务过程中应当注意方式方法,保障民营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做好舆论引导处置工作,减少负面影响。

  5月10日上午,我院与区工商联举行了检察工商联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工作联络机制的签约仪式,这项机制正式运行并发挥作用。

  编辑: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