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5年工作回顾
2025年以来,区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忠诚履职、奋勇争先,全力以赴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迈出新的坚实步伐。办案质效继续走在全市前列,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受贿行贿一起查、常见多发犯罪治理等9项创新经验被上级检察机关推广,55个典型案事例被中央和省级媒体宣传报道,区检察院获评“一取消三不再”之后的首届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院团总支被共青团中央授予“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
一、紧跟中心工作,以更实举措护航中国式现代化滨湖新实践的崭新篇章
——坚决维护社会安定。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57人,起诉1015人。纵深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严惩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涉黑涉恶常见犯罪,起诉143人,同比上升33%。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严的一手不动摇,起诉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利益、严重挑战法律和伦理底线的犯罪11人,彰显刑罚“锋芒”;对情节较轻、危害不大的犯罪,依法不批捕34人,不起诉217人,坚决不让“构罪即捕”成为定罪的预演和刑罚的前奏。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超过86%的犯罪嫌疑人在检察环节认罪认罚,一审服判率达98%,让“我不上诉、甘愿受罚”成为常态。强化与区综治中心协同联动,依托“新枫·和治”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品牌,推动20件轻伤害案件源头化解、有序化解。综合运用领导包案、检调对接妥处信访196件,涉检信访、重复信访同比下降9%和7%。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起诉非法集资、合同诈骗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44人。姜某某伪造货运单据诈骗“一带一路”倡议参与国企业,检察机关引导取证、查清事实,全额挽回经济损失450余万元。积极参与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制定防范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十五条意见”,向省检察院提报监督线索5条,清理涉企“挂案”6件。加大对民营企业内部人员实施的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腐败犯罪打击力度,起诉17人。上市公司高管收受贿赂,帮助下游供应商在招投标过程中获取不正当竞争优势,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严审细查,追赃挽损300余万元,入选省检察院专刊案例。助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起诉洗钱、贷款诈骗等金融犯罪32人。对涉案金额逾450亿元的证券交易领域场外配资案8名犯罪分子提起公诉,追缴违法所得1400余万元。
——积极服务创新发展。加强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起诉侵犯商标权、商业秘密、著作权等犯罪36人。针对被侵权企业自我维权周期长、成本高等问题,支持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10件,帮助挽回经济损失150余万元。韩某等人制售假冒世界知名品牌“马牌”轮胎14万条,检察机关综合履职,对10人提起公诉,向省消保委移送民事公益诉讼线索,保护终端消费者合法权益。坚持“有呼必应、无事不扰”,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为23家专精特新、独角兽企业提供“订单式”法律服务,协助辖区某上市公司针对侵犯其商业秘密的外籍员工在境外提起诉讼,筑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护城河”。
——协同守护美丽滨湖。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7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5件,督促保护林地、耕地、水域1400余平方米,落实生态环境治理恢复费用28万余元。杜某某等人使用排钩、三重刺网等未列入禁用名录的渔具非法捕捞水产品,检察机关在办案中根据法律精神,通过专业论证,明确“应当根据犯罪分子所用渔具的危害程度实质化认定禁用工具”的审查规则,成功起诉5人,在入选省检察院打击非法捕捞犯罪典型案例同时,为全省查办同类案件提供重要参考。助力营造和美宜居生活环境,开展群众“房前屋后”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专项行动,清运垃圾140余吨。落实生态环境执法和检察公益诉讼衔接机制,与水行政主管部门、河长办线索互移、案件协办,推动职能部门对3名破坏生态责任人给予行政处罚。
二、牢记初心使命,以更大力度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向往
——倾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严厉打击民生领域“黄赌毒”“盗抢骗”犯罪,起诉376人。对妙瓦底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57人提起公诉,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以“四个最严”要求守护舌尖安全,着力纠治社区团购、网络营销、直播带货等领域食品药品制假售假、非法添加、违规销售等问题,起诉22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8件。王某某购买大量安眠药毒杀亲生父母,检察机关针对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开具、调剂等环节监管漏洞制发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行政机关对违规开药的4家医疗机构及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罚,并建立智能化用药信息监管系统,入选最高检“食药安全益路行专刊”典型案例。开展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起诉医保骗保犯罪6人,追索医保基金损失300余万元,守护老百姓的“保命钱”。保障消防安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9件,督促消除电动自行车换电柜消防隐患25处,整改老旧小区燃气管道安全隐患34处,推动落实专项资金320余万元更新维修高层住宅消防设施,惠及2400余户居民。
——倾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起诉16人。邱某某逃避抚养义务,将自己出生仅3小时的男婴抛弃河内致其死亡,检察机关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被告人被判处十一年有期徒刑。对未成年人犯罪宽容不纵容,起诉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15人,对情节较轻、有悔改表现的不起诉24人。江某某等7人寻衅滋事,检察机关逐一开展社会调查,根据犯罪情节分层分类处理,分别作出附条件不起诉3人、相对不起诉2人、法定不起诉2人的决定,最大限度教育挽救、防止再犯。深化罪错未成年人行为干预,打造观护教育基地3个,通过分级矫治、精准帮教,16名罪错未成年人顺利通过考验期,无一再犯。促推“六大保护”融通发力,与教育、民政、团委、妇联等单位密切协作,向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生活帮扶18人次。区检察院携手多方开展家庭教育指导,解决隔代抚养监护缺位难题,入选省检察院典型案例。强化涉未成年人犯罪多案联查、源头治理,推动行政机关开展校外托管机构排查、控辍保学等专项行动,经过各方努力,去年区检察院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同比下降11%。
——倾情保障特定群体合法权益。办理养老领域非法集资、诈骗等案件10件,追回“养老金”450余万元,托起老人幸福晚年。严惩侵犯妇女生命健康、人格尊严等犯罪,起诉16人,以法治之力守护“半边天”。强化新就业群体劳动者权益保障,积极参与根治欠薪专项行动,通过支持起诉帮助劳动者追索报酬16万余元。强化涉军权益保护,与区人大协同履职,推动5部门在全省率先出台规范性文件,让残疾军人的陪护人也能享受免票游园的福利。持续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推动改造升级吴都路景观带无障碍设施,助力建设全龄友好型城市标志性路段。用足用好司法救助政策,向9名因案致困当事人发放救助金13.6万元,助力兜牢民生底线。
三、聚焦主责主业,以更强担当维护可感可触的公平正义
——优化刑事检察监督。加强刑事检察基本职能建设,协同公安机关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监督立案、撤案19件,对侦查、审判、执行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70件,采纳率100%。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对应当逮捕、应当起诉而未提请逮捕、未移送起诉的,追捕、追诉17人;对证据不足或者不构成犯罪的,不起诉14人。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出刑事抗诉4件。充分履行反腐败检察职责,起诉职务犯罪22人;落实受贿行贿“一案双查”、联动惩治,起诉行贿犯罪4人,平均每2起受贿案件中就有1名行贿人被查处。坚持依法稳慎、务必搞准,依法查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等犯罪,立案侦查并起诉3人。加强刑事执行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案件2件;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监督,提出监督意见3件,推动完善涉案财物移送、处置等管理机制。
——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聚焦维护司法裁判公正性、稳定性、权威性,持续加大诉讼监督力度。办理各类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225件,提出监督意见131件,同比上升25%。健全虚假诉讼常态化惩治机制,对2起涉案金额逾1200万元的虚假诉讼关联案件深挖细查、串并分析,提请抗诉获法院改判,帮助债权人全额挽回损失。开展金融领域民事检察监督,提出监督意见4件,协同法院、金融机构健全信用卡纠纷案件当事人主体资格诉前核查机制。开展涉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监督,评查终本案件150余件,与法院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保障胜诉当事人权利。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督促行政机关移送犯罪线索2条,防止“以罚代刑”;对应受行政处罚的被不起诉人提出检察意见,移送主管机关处理130人,避免“不诉了之”。
——深化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切实履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深化“六长出题”工作机制,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4件。坚持将审前实现公益保护目的作为最优目标,向行政机关发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21件,回复整改率100%。开展汽修行业危险废物不当处置专项监督,推动行政机关立案查处产废企业8家,指导督促41家落实转移联单制度,规范开展备案申报。开展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行动,针对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不到位等问题,与行政机关磋商、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对8处文物统一悬挂保护标志,对其余170余处定期巡查、系统管护。
四、着眼长远发展,以更严要求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加强政治建设。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健全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组织中心组集体研学16次。坚持讲政治与讲法治有机统一,向区委、区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13次。把牢意识形态主动权,80件原创作品被中央和省级媒体刊发,办理的杨某某销售保健品养老诈骗案被全国276家媒体报道,阅读量超340万人次。
——提升专业素能。落实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常态化开展专题实训、实践锻炼、业务竞赛17次,组织干警列席检委会、到信访窗口轮值接访58人次,6人入选省检察院人才库,4人在全省全市业务竞赛中荣获标兵称号,5篇调研文章在知名期刊发表,3篇研究成果在省市评选中获奖。
——做实“三个管理”。一体抓实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构建办案质效分析研判、办案流程实时监控、案件质量检查评查等机制7项,开展流程监控和案件评查521件次,纠正问题瑕疵83个,推动办案质效持续向好,经验做法在全省一类会议上交流发言,区检察院评查的信用卡纠纷民事监督案入选最高检案件质量评查典型案例。
——推进从严治检。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组织专题读书班、专家辅导6次,开展警示教育和案例剖析3次。自觉接受区委巡察,对照巡察反馈问题,逐项落实、立行立改。深化检务督察工作质效,对未按规定履行工作职责、司法办案程序不规范等行为,制发督察建议5份。
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是检察机关的法定职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是宪法的明确要求。一年来,我们认真落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专题报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积极配合做好8名检察官的履职评议。高质效办好代表建议、委员提案3件,回复满意率100%。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7人次,邀请视察调研、公开听证、听庭评议34人次,当面听取意见建议36人次。超过150名律师代表、专家学者、人民监督员在检察开放日走进检察机关、监督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滨湖检察工作在巩固中深化、完善中提升,8个集体、15名个人获市级以上表彰,最高检分管领导、省检察院主要领导就检察侦查、知识产权等工作视察调研3次,滨湖检察的影响力辐射力进一步增强。这些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离不开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离不开区监委和区政法各单位的支持配合。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和全体检察干警,向所有关心支持滨湖检察事业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对标时代发展新趋势、实践发展新要求、人民群众新期待,我们的工作仍有一些不足:一是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前瞻性、精准性、实效性需要进一步提升。二是法律监督的协同性、联动性、贯通性不强,“四大检察”业务发展不够均衡。三是全面从严治检落实还不到位,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仍需持续完善。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解决、不断改进。
2026年工作安排
“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区检察院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从政治上着眼、在法治上着力,坚持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坚持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更好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滨湖新实践。
一是在抓实政治引领中擦亮检察底色。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健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检察机关落实机制。坚持讲政治与讲法治有机统一,聚焦“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依法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能,做到党中央有部署,检察机关见行动、出成效,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
二是在服务中心大局中彰显检察担当。坚持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推动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充分运用法治力量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护航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自觉融入生态文明建设大局,协同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三是在增进民生福祉中传递检察温度。坚持人民至上,加强食药、社保、医疗、消费等民生领域司法保障。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以检察履职促推“六大保护”协同发力。强化特定群体权益保护,加大司法救助、检察听证、支持起诉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四是在依法全面履职中展现检察作为。加强刑事检察基本职能,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健全刑事诉讼全流程监督机制。加强民事检察监督,推动完善虚假诉讼防范、发现和惩治机制。立足行政诉讼监督,协同完善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机制,依法规范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加强检察公益诉讼,重点围绕法定领域全面、充分履职,以可诉性引领精准性、规范性。
五是在持续固本强基中锤炼检察队伍。抓牢检察机关思想政治工作,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健全专题实训、实践锻炼、业务竞赛等常态化机制,培养领军型、复合型人才。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健全一体推进“三不腐”、防治“灯下黑”机制,严格执行“三个规定”,让纪律规矩印刻在心、化风成俗。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坚决贯彻区委决策部署,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干字当头、担当作为,锐意进取、勇毅前行,奋力书写“走在前、做示范”的检察答卷,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滨湖新实践崭新篇章作出更大检察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