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既客观又宏观,中医理论体系是紧密地把个人和自然界结合在一起,对疾病进行辨证论治,必须把环境因素考虑进来,必须扎根于民众之中才有生命力。”河南省罗山县人民医院党委书记王俊长期从事中医药研究。在担任罗山县中医院院长期间,他曾以县中医院为龙头引领,使罗山县被评为国家级中医工作先进县。
“王书记,我们特来向您请教几个关于中医药方面问题,以便我们更好地向案件当事人进行阐释。”近日,信阳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范伟、信阳市浉河区第四检察部主任穆柏川赶到王俊的办公室。
“请教不敢。但我很荣幸能与你们一起探讨中医药方面的知识。”王俊谦虚地说。
“最近我们在化解一起行政争议案件过程中,被行政处罚的当事人李某向我们提出了几个问题,这些问题涉及中医药领域,专业性很强。”范伟开门见山讲述起案情——2019年9月,浉河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执法人员发现李某的库房存放400包中药材苍术,且没有《药品经营许可证》,便将这些苍术全部就地扣押。后来,该区市场监管部门认为李某还存在伪造中药材苍术来源产地等问题,准备对李某的药业公司进行行政处罚。而李某认为苍术并无产地之分,不应据此受到处罚,双方争议不断。
“生产中药材原材料是否应纳入药品管理?涉案中药材苍术是否需要药品经营许可?苍术的产地是否有南北之分?”今年4月25日,李某向浉河区检察院申请监督时,向承办检察官穆柏川询问道。
因该案涉及的理论问题比较多,且比较专业,穆柏川请求上级院援助,最终走访找到了王俊,请他协助做好李某的释理工作。
“如果只是中药材原材料加工,未明确进入药用渠道,根据我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无需纳入。只有进入药用渠道的原材料才纳入药品管理。”听完讲述后,王俊详细地解释说,涉案的中药材苍术现阶段只是原材料加工,所以不需要纳入药品管理。
范伟问:“涉案中药材苍术是否需要药品经营许可?”
“苍术是一味药食同源的本草食材,味苦,性温。入脾、胃经。具有燥湿健脾,祛风湿的功效,此外还能解风湿之邪,化湿浊之邪,为祛风胜湿、健脾燥湿之要药,又可治眼病之外障、青盲夜盲。”王俊说,中医学自古以来就有“药食同源”(又称为“医食同源”)理论——这一理论认为:许多食物既是食物也是药物,食物和药物一样能够防治疾病。像人参、枸杞子都是,在商场超市都可以买到,不需要药品经营许可。
“苍术的产地是否有南北之分?”穆柏川问。
“苍术在我国大体可以分两大类,即北方产的北苍术和南方产的南苍术。但我国药品管理法明确规定发运中药材必须有包装,且包装上必须注明品名、产地、日期、调出单位等。”王俊解释说,中药材产地应该按照法律规定标注清楚。
“谢谢您的耐心解惑。”二人辞别了王俊。
随后,承办检察官依据专家意见,认为该药业公司的药材产地标注确实存在不规范情形,不符合产品质量法律法规的要求,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采取的扣押措施确实超出了法定界限。针对上述问题,该院依法向该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出规范执法行为改进工作类检察建议书。
“这样解释让我信服。”针对处罚理由是否正当和李某询问的三个问题,承办检察官依据请教来的专业知识向李某进行了耐心解答,最终解开了李某的心结,李某欣然表示撤回监督申请。
专家简介
王俊河南省罗山县人民医院党委书记,兼任信阳市医学会肿瘤学分会副主任委员、中华医学会信阳分会第一届肿瘤学会副主任委员、中华医学会信阳分会第一届神经内科学会常委委员、中国中医药学会及针灸学会信阳分会副会长等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