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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山之石】庭审结束,被告人律师为检察官点赞
2020-11-10 09:20:00  来源:检察日报

  近日,由河北省磁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庞鸣放等20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磁县法院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庞鸣放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七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9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九年至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

  自2012年以来,以庞鸣放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一系列犯罪扩大势力和影响,获取了巨额经济利益。该案涉案20人,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0项罪名和多起违法事实,时间跨度长、涉黑财产复杂,仅案卷就达200余册。

  磁县检察院受理该案后,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办案团队。办案检察官实地走访案件当事人和周围群众,就难点疑点问题多次提审犯罪嫌疑人。庭审前,邀请市检察院业务专家多次对公诉团队进行业务指导,提升公诉人的出庭公诉水平。

  今年9月8日至9月12日,该案在磁县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共聘请了26名律师,面对规模大实力强的专业辩护阵容,公诉团队根据各被告人在黑社会性质组织中的作用和其认罪态度,调整讯问方法,根据庭审焦点,运用多媒体示证系统,展示案件证据材料,向法庭清晰展示了该组织的暴力行为及危害后果。

  部分原来不认罪的被告人在证据面前低下头,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针对律师的辩护意见,公诉人结合案件事实证据、相关司法解释,逐一进行反驳,有效地证明了指控。

  9月12日,庭审一结束,被告人的律师团队向公诉人竖起大拇指:“5天战斗,场场精彩,为你们的专业点赞!”

  编辑: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