途经学校时看到临河一侧校园没有围墙保护,便开始踩点筹划盗窃事宜,待至半夜他脱衣游泳过河进入教学楼,共窃得学生钱财1.4万余元。10月16日,浙江省海宁市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唐某批准逮捕。
5月,唐某应朋友之邀从镇江来到海宁参加聚会,到达海宁后他坐错了公交车,在海宁市某中学下车。在学校附近转悠时,他发现该校沿河一侧没有围墙,想到自己囊中羞涩,又觉得现在学生的零花钱都挺多,便开始踩点,计划当晚前来行窃。
与朋友聚会结束已是半夜,唐某趁着夜色来到学校河边,将衣服脱光后叼在口中游泳过河至校内,穿上衣服、戴上口罩、帽子、手套后,他在未锁门窗的教室内大肆“搜刮”,从学生的书包、课桌里翻找现金,不管是几十元还是上千元,全部收入囊中。翻找近3个小时后,唐某游泳过河离开。被害学生表示,这些钱有的是过年期间长辈给的压岁钱,有些是家长给的生活费,被盗后大家都非常慌张。
唐某于案发后十日被公安机关抓获,被盗取的1.4万余元,其已挥霍4000余元,接下来,他将面临法律的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