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愿意用捞取垃圾漂浮物的劳务方式修复被损坏的金堤河水生态环境……”近日,面对公益诉讼检察官的又一次法治教育,河南省台前县金堤河附近的村民何老汉惭愧地说。
5月7日下午,台前县公安机关接到举报称,有人在金堤河里用电鱼船电鱼。公安人员到现场后发现何老汉夫妇二人正在用电鱼船电鱼。后经调查,二人已经电鱼3个多小时。何老汉夫妇二人于5月9日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
案件于10月22日被移送到台前县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第一检察部及时将案件信息通报给公益诉讼检察组。公益诉讼检察官及时介入案件,了解了案情和嫌疑人基本情况。在讯问嫌疑人时,发现何老汉夫妇二人均为农民,文化程度较低,捕的鱼是为了自己食用。在向嫌疑人讲述他们需要承担生态修复民事赔偿的责任时,夫妻二人均表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但是家庭困难,无力承担民事赔偿费用。二人自愿认罪、悔罪,态度较好,针对二人家庭困难的情况,该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决定到嫌疑人家中走访。在走访中,检察官从村干部和邻居口中了解到何老汉夫妻二人家庭确实困难,是村里的边缘易致贫户。
走访结束后,检察官心里久久不能平静,单纯从何老汉夫妇二人的行为上来看,夫妇二人在禁渔期使用禁用工具非法捕捞水产品,对金堤河内的水生态环境破坏严重,应当承担生态修复民事赔偿责任。可是如果让他们承担民事赔偿,极有可能致使他们进入贫困户行列。检察官及时将案件情况及拟对何老汉夫妇二人从轻处理的意见向院领导和上级部门作了汇报,获得领导认可。
在市检察院指导下,台前县检察院大胆探索,创新工作方法。在充分征求嫌疑人意见后,决定由嫌疑人主动承担3个月的河道垃圾清理义务劳动来修复被损害的金堤河生态环境。该院制作了《主动承担公益生态修复从宽建议书》并随案移送,最终,法院采纳了建议,认定何老汉夫妻二人义务捞取垃圾漂浮物的方式可以作为弥补其对金堤河水生态环境破坏的惩罚方式,对二人均作出了适用缓刑的判决。
何老汉所在村党支部书记动情地说:“检察机关让他以劳务方式修复生态环境的做法切合实际,值得称赞!下一步,我们村委会将负责监督何老汉每天在金堤河河道内捞取垃圾,并看护河道,防止其他人再去电鱼,一定保护好我们的金堤河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