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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山之石】1200余亩矿山复耕复绿
2020-12-28 13:33:00  来源:检察日报

  “前面就是郭源村了,路边种植的都是杨梅树,长势不错,明年就可以挂果创收了。”日前,湖北省通山县检察院副检察长谭义晓邀请省人大代表朱必海,人民监督员王能朗等嘉宾来到洪港镇郭源矿区,实地考察检察建议落实成效,洪港镇党委书记谭慎高兴地介绍着村里的变化。

  走进村,白墙黑瓦与红花绿树相互映衬,蜿蜒的河流穿过村庄,河水清澈见底,村民在桥下洗着衣服,一幅乡间山水画映入眼帘。“以前因为离矿山近,这里的山和房子都蒙着一层灰,方圆几里都是灰蒙蒙的,村民们不敢露天晒衣服,田里的庄稼也都涂上了‘粉’。这条洪港河以前混着石粉像牛奶似的,都没人靠近。经过整治,现在空气清新了,天空明亮了,河水变清了,多亏了检察院的检察建议……”说起村里的变化,谭慎很是感慨。

  沿着崎岖的路进山,路两边的土地经过平整,农民种起了农作物,矿山变为耕地,往日喧嚣的机器作业声没有了。通山县林业局洪港镇林业站站长张方介绍:“这片矿区经过综合整治,共计复耕复绿1200余亩,部分农户种植了庄稼和经济作物,主要是玉米、高粱、荞麦、红叶石楠,山上山下都种有松树、柏树、桂花树。后期,我们将进一步关注矿山复垦复绿情况,加强养护,助力破坏山体修复。”

  人民监督员王能朗指着前方心生感触:“几个月前,我们来这里看过,当时担心这些树苗会枯死,因为石头渣子蓄不住水。但目前看来情况挺好,成活率超过90%,这些树苗长势很好。”顺着他所指的方向望去,连绵的四五个山头,嶙嶙的石渣中间,树苗安静而顽强地生长着。

  洪港镇郭源矿区属于青石板石材矿区,1987年零星开采至今,已有30多年历史,涉及开采作业面39处,大小加工厂40多家。长期以来,该矿区存在非法采矿,无环保手续和设施,生产废水、废渣乱排乱放等问题,严重破坏了当地生态环境。

  2019年6月,通山县检察院向县林业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对郭源矿区的相关问题依法进行整治。同时,对涉嫌非法采矿犯罪的2起案件、6名被告人提起公诉,让其为毁坏山体、污染环境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补植复绿。

  检察建议制发后,通山县国土资源局、林业局和环保局联手对洪港镇郭源矿区进行整治,总投资3600多万元,拆除石材加工厂36家、厂棚79个、厂房19栋、机械设备140余台,拆除面积2.3万余平方米,炸封石材矿口15个,累计挖运回填123.6万立方米。

  “一纸检察建议,让郭源矿区环境得到整治、矿山变青山,实实在在维护了公共利益。希望通山县检察院在今后的工作中持续发力,督促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履职,同时政府职能部门也要处理好‘放管服’之间的关系,要防止‘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怪象。对于这种破坏资源环境的犯罪,应当遵循‘谁破坏谁恢复,谁污染谁治理’原则,让行为人自行承担修复环境的代价。”一路参观,一路听取介绍,省人大代表朱必海为通山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成效点赞并为生态文明健康发展提出意见建议。

  近年来,通山县检察院秉持“监督执法+检察建议”双管齐下,共发出生态环境修复方面的检察建议54份,有力增强了县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效。“接下来,我们在加强监督行政执法机关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同时,将更加主动监督其对生态环境的修复和保护,真正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造福一方的双赢多赢共赢局面。”谭义晓表示。

  编辑: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