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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山之石】九旬老人拿到了“保命钱”
2022-09-27 11:13:00  来源:检察日报

  “在你们的帮助下,5个儿女为我交齐了全部住院费,我的命有救了!”8月15日,91岁的吴大娘拉着前来看望她的检察官和法官的手,泪眼婆娑。

  吴大娘是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膝下有三儿三女。老人一直寄居在小女儿家,其余5个儿女多年对吴大娘不闻不问。2021年5月,吴大娘将5个儿女告到法庭,请求他们支付抚养费。经法官协调,双方签订赡养协议:每人每月给吴大娘300元赡养费。

  今年7月16日,吴大娘因心肌梗塞病发住院,5个儿女得知老人住院却一直不支付医疗费。万般无奈,小女儿来到宛城区检察院请求支持起诉。

  受理申请后,办案检察官王峰、梁爽立即来到宛城区汉冶街道某社区吴大娘家中核实情况。走访中,社区干部反映说:“吴大娘生病住院,5个儿女却对老人不闻不问。”

  “原本去年商量好的,到现在他们一分也没有给。这医疗费光靠小女儿一人也不中。”躺在医院病床上的吴大娘气愤地说。

  检察官随即启动支持起诉联动机制,协调司法局为吴大娘提供法律援助律师。随后,检察官多次与吴大娘的儿女们电话联系,然而他们都以“自己一身病,连100块都掏不起”“家里没房子”等为由推托。

  根据上述事实,办案检察官认为,吴大娘的5个儿女未尽赡养义务,将老人遗弃在医院,严重侵害了老人的合法权益。经研究,宛城区检察院决定支持吴大娘起诉,并向法院提交了《支持起诉意见书》。

  8月7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检察官出庭支持起诉。庭审中,法官和检察官共同对5个儿女进行释法说理:“虽然你们都没工作,但也必须赡养老人。”法律援助律师当庭指出:“吴大娘今年春节住院期间,你们拒交老人的医疗费,若达到情节恶劣标准,可能构成遗弃罪,是需要承担相应刑事责任的。”面对伦理、道德、法律的多重震慑,5个儿女认识到自身错误。最终,法院判决吴大娘跟随小女儿生活,其余子女每人每月交付400元赡养费;老人因重大疾病住院花费超过2000元时,由其他5名子女平均负担;拖欠老人的15个月赡养费共2.25万元当日付清。子女们均表示接受该判决结果,愿意履行赡养义务。

  在执行环节,该院及时督促法院采取相关执行措施,依法责令5名子女补交了吴大娘今年以来在医院治疗期间所欠的住院费用。

  编辑: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