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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首创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协作配合机制
2021-06-29 16:04:00  来源:无锡市滨湖区检察院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6月23日上午,我院会同区委政法委签署《关于建立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陈文革与我院副检察长赵文清出席会签仪式。

今年三月,我院通过一起故意伤害案发现两名“因案致孤”儿童无人抚养的线索,遂总结相关材料上报市院,市院朱良平检察长对该案作出批示要求做好未成年人保障工作。我院高度重视,及时通过提前介入了解案件情况,引导公安机关尽快落实困境儿童的监护、抚养问题,并由我院未检部门联合控申部门开展“未爱护苗”司法救助专项活动,对该案两名困境儿童开展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等全方位综合救助,取得了良好效果。

与此同时,今年6月1日起施行的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确立“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明确规定应对未成年人进行特殊优先保护,并要求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我院遂以上述案件为契机,举一反三,首创并与区政法委共同制定《关于建立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明确从构建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审查全覆盖机制、优先从快办理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案件、构建多元化未成年人司法救助举措、充分利用信息平台助力未成年人司法救助以及建立联合宣传机制等方面加强协作配合,及时发现、流转未成年人司法救助线索,积极开展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工作。该《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我院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工作在创新发展的轨道上又迈进一步,推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机制更加完善。

下一步,我院将根据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进一步推动形成保护未成年人工作合力,加大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力度,全方位守护未成年人平安、健康成长。

  编辑: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