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打造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分类教育、矫治“滨湖模式”,我院创新启动并相继将多名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纳入“志愿服务矫治计划”,通过有计划地要求、引导涉罪未成年人提供国家、社会紧迫需求的志愿服务,对其加以教育、矫治,助其早日回归社会。
今年4月底,我院第三检察部受理了一起未成年人诈骗案件,经过仔细讯问、细致审查、综合考量,最终本着“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为克服以往附条件不起诉犯罪嫌疑人监督考察措施约束力度不够、志愿服务方式单一且效果有限的弊端,进一步增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社会责任感,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我院启动并自该名犯罪嫌疑人起试行“涉罪未成年人志愿服务矫治计划”,计划内容详实、具有可操作性,从志愿服务的内容、时长、监督方式等各方面作出细致规定。经过“双向选择”,该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最终加入“战疫”行动,全力协助社区向群众开展新冠疫苗接种,为尽快形成免疫屏障贡献力量。经过一个多月的志愿服务,该名未成年人的思想、行为都发生了巨大转变,期间向我院邮寄多封志愿心得,在志愿服务中的表现得到了家长、群众和社区的一致肯定。
鉴于志愿服务矫治计划的试行效果显著,我院决定全面推广该项计划,目前已与多名涉罪未成年人签署“志愿服务协议”,推动涉罪未成年人加入“战疫”、“反诈”队伍。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未成年人犯罪法》为契机,进一步运用、完善志愿服务矫治计划,最大程度地实现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帮助此类特殊未成年人增强社会责任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以全新面貌开启新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