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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化司法让在押嫌犯回家为母送终
2018-09-07 09:05:00  来源:

  “检察院人性化办案,温暖了我的心,我认罪认罚。”近日,福建石狮候审的张某,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时对检察官说,要把亲身经历告诉身边的人。

  今年5月18日凌晨,在石狮打工的张某酒后驱车回到住处的途中遇上民警设卡查处酒驾。张某拒不配合检查,并强行倒车逆向行驶逃离现场,导致辅警陈某受伤。

  次日,张某在晋江市被抓获,经抽血检测其体内的乙醇浓度为100.74mg/100ml,属醉酒状态。5月29日张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妨害公务罪被批准逮捕。

  6月10日,张某的母亲在贵州病故。“请给他一个尽孝的机会!”6月12日,张某的妻子向石狮市检察院提交申请书,称其母亲将于6月14日出殡,希望能让张某取保候审回家送母亲最后一程。

  张某妻子说,张某两岁时父亲就去世了,从小由母亲抚养。长大成人后,张某到沿海城市打工,不料这场“醉驾”令张某身陷囹圄,千里之外的母亲也与他阴阳两隔。

  这份申请书让该院执检部门的检察官感到为难。“张某涉嫌两个罪名,又要离开居住地,风险大,一般不予立案审查。而且半天的审核期限太短了,来得及确认其母亲死亡事实等情况吗?即使取保候审,又能否让张某在14号前赶回贵州?”检察官介绍。

  就在承办检察官为难之际,该院检察长陈林指示,秉公办案也要人性司法,对张某立即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只要符合条件,建议对张某变更强制措施,让他赶在母亲出殡前回到老家。

  此时,距离下班仅剩3个小时,检察官立即行动起来,通过微信视频核实张某母亲死亡的事实,联系该案被害人听取意见,了解张某在押期间表现。

  经过核查,鉴于张某是其母亲的唯一抚养人,符合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的有关规定,且羁押期间表现良好,无继续羁押必要,石狮市检察院在当天下班前,向公安机关发出了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公安机关当晚就为张某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6月13日一早,天刚蒙蒙亮,张某坐上最早的班机赶回贵州。

  给母亲办完丧事后,6月20日,张某提前一天回到石狮向检察官报到。他对自己的犯罪行为后悔不已,提交了悔过书,并表示会汲取教训,决不再触碰法律底线。检察官还带着张某向受伤的公安辅警当面道歉,得到了对方的谅解。

  编辑: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