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红酒绿、光怪陆离的娱乐场所,却出现了一张张稚嫩的面孔,“低门槛”KTV、酒吧违法接纳未成年人,成了滋生犯罪的高发地。两年来,区检察院共办理在娱乐场所引发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2件30人,涉及接纳未成年人娱乐场所15家。
经营者为盈利,“默许”未成年人进入,店门口不张贴禁入标记,不对顾客区分年龄,不主动查验身份证件,违反了相关规定,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甚至还导致其违法犯罪。今年2月,孙某某在本市一KTV包厢内组织生日宴,酒后向他人吐露对钱某某的怨恨,在其他人员怂恿下,致电钱某某“约架”,双方各自纠集未成年同学20余名参与斗殴,致钱某某重伤。
办案检察官表示,50%的未成年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案件,均在娱乐场所内发生。未成年人聚集在娱乐场所,经酒精、义气等因素和氛围刺激,易产生“一呼百应”的从众效应,引发群体性事件。此外,娱乐场所也成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的滋生地。在部分涉娱案件中,多名未成年人在娱乐场所内遭受权益侵害,集中表现为违规招工、性侵、猥亵。
检察官分析,娱乐场所经营隐蔽、取证困难使这类问题监管难度增加,惩治力度不够,在实际执法中,没有执法细则、缺少裁量标准,相比未成年顾客带来的营业收入,违法成本低。而未成年人涉世未深、法律意识缺乏,自我保护意识薄弱,也易引发性侵害案件。
《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娱乐场所管理条例》都作出规定,禁止未成年人进入消费,但有些经营者唯利是图,无视禁令。为编织未成年人“保护网”,该院提出三点建议:构建娱乐场所分类管理机制,所有娱乐场所经营者必须履行身份查验义务,明确酒吧、商务式KTV、量贩式KTV严禁未成年人出入,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一旦违规,作出相应处罚。构建司法与行政联动监管机制,加强执法,公、检、法、司与文化行政、工商行政部门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交机制,开展多方联合执法,形成管控防治新格局。构建常态化普法宣传教育机制,组织经营者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依法经营意识;通过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发布典型案例,与学校、家长一起正确引导未成年人健康娱乐,提高未成年人自我防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