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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万多元买名表,收到88元电子表
2018-12-13 09:21:00  来源:检察日报

  2017年4月,在江苏南京一家奢侈品店上班的周丽(化名),因生意需要,寻找出售品牌手表的商家。通过朋友圈搜索功能,她联系到了昵称为“二手表店,欢迎转发”的卖家。洽谈中,卖家告诉周丽,自己手中有其所需要的那款手表,附件齐全,二人商定以2.16万元的价格成交。后周丽向对方提供的银行卡汇款,对方很快发来快递单号。

  几天之后,周丽收到了快递。为保险起见,周丽站在公司的监控设备下打开了快递包裹,结果里面竟然只是一块普通的电子手表,并非自己所要的品牌,且凭着自己的经验,周丽断定这块电子表值不了多少钱。

  周丽赶紧与对方联系,对方先是称发货方可能发错货物了,并答应将货款退回,但其后一直找借口拖着不退款。周丽随即按照快递单上的联系方式与发货方联系,结果却得知正是昵称为“二手表店,欢迎转发”的人向发货方购买了这块价值88元的电子表,并让发货方将该款手表寄给周丽。当周丽再次与卖家“二手表店,欢迎转发”联系时,却发现自己已经被其拉入黑名单,她立即报案。

  经过侦查,公安机关将昵称为“二手表店,欢迎转发”的王尚勤抓获归案。王尚勤归案后,对周丽所说的情况予以否认。他称自己卖给周丽的手表是从上家处购得,且通过视频验货之后打包好,由上家直接发货给了周丽,手表不存在问题,可能是由于周丽认为手表买亏了想反悔,才说手表是假的。王尚勤还称,周丽的联系方式并不是自己拉入黑名单的,而是上家在用自己的账号与周丽沟通时所为。

  虽然王尚勤对以普通电子表冒充品牌手表的行为拒不供认,但综合周丽与其的聊天记录、拆快递的监控视频、汇款记录以及王尚勤与发货方的聊天记录、交易明细等证据,可以证实,王尚勤在收到周丽的2.16万元付款后,向第三方购买了价值88元的普通电子表,并留下了周丽的收货地址,由第三方将该电子表寄给了周丽。据此,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检察院认为,应当以诈骗罪追究王尚勤刑事责任,对其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提醒,线上交易一定要慎重,拆收快递时要当着快递员或者监控录像下进行,以便在被骗后能及时提交相关证据,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编辑: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