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荔浦市检察院追诉,涉嫌贩卖毒品的犯罪嫌疑人钱某被移送桂林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2017年10月,荔浦市的何某等4人从广西藤县太平镇运输冰毒3公斤回荔浦,在荔浦市杜莫镇某村国道上被公安民警抓获。2018年1月,公安机关将何某等4人运输毒品案移送荔浦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办案检察官在查看何某所驾驶车辆的行车记录仪影像时,发现一名可疑的陌生男子。通过该男子与何某等人在影像中的谈话,并综合何某等人的供述,办案检察官发现,该男子绰号“阿四”,正是他贩卖给何某等3公斤冰毒。
办案检察官及时将此重大线索向院领导汇报。经研究,该院认为虽然影像中“阿四”的面容比较模糊,但仍具有一定的辨识度,且“阿四”为该案重要犯罪嫌疑人,应当由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摸排,揪出隐藏在背后的毒贩。该院遂于2018年2月发出追诉决定书,要求公安机关抓捕“阿四”,并将何某等4人涉嫌运输毒品案移送桂林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荔浦市检察院发出追诉决定书后,就如何锁定“阿四”与公安机关进行了多次会谈。公检两家就此案向桂林市公安局、桂林市检察院作了专题汇报,得到上级机关的大力支持。公安民警在藤县太平镇经过多次走访、摸排、调查,最终锁定“阿四”就是太平镇东皇村的钱某。
2018年8月,藤县公安民警在太平镇将钱某抓获,随后移交至荔浦市公安局。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