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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依法对一起特大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案25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2019-09-23 15:50:00  来源:无锡市滨湖区检察院

  2019年9月23日,我院第一检察部依法对一起特大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案25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经审查:被告人燕建森(男,26岁,河南南阳人)、祁克(男,24岁,河南南阳人)等通过某外包公司员工以及员工内部账号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并经多个中间商平台向下线人员倒卖牟利,犯罪网遍及江苏无锡、广东深圳、河南郑州、河南南阳、福建泉州、江苏常州等4省6地,涉案人员多达60余人。

  在案件侦查、审查起诉阶段,针对本案案件类型新颖、涉案人员众多、证据材料庞杂等特点,我院在获知案件信息后,及时派员介入,听取案件情况汇报,引导公安机关提取电子数据,完善证据锁链。在审查起诉期间,我院第一检察部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分工,充分发挥办案组职能优势,从以下四方面着手,确保案件顺利起诉:一是成立办案组,确保办案精准专业。我院临时组成由分管副检察长胡颖为组长,2名员额检察官、3名检察官助理、1名书记员的专业化办案小组,统筹安排,分工协作,相互配合,加班加点,仔细审阅卷宗材料100多本及大量电子证据,针对案件事实、证据、定性等问题进行多次研讨,反复梳理案件材料,实现办案专业化和精细化。二是了解专业知识,确保案件准确定性。由于本案被告人非法获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多为专业术语,增加了案件办理难度。我院遂积极联系该公司主管至我院,承办检察官与之当面交流,了解案件涉及数据性质、公开状态以及正当渠道获取方式,为案件的顺利办理和准确定性提供了专业基础。三是多措并举,积极做好追赃退赃工作。本案各被告人非法获取数据后,进行倒卖牟利,非法获利数额巨大。为了做好追赃退赃工作,我院在审查起诉阶段,积极联系各被告人、辩护人以及家属,敦促被告人积极退赃。审查起诉阶段,我院督促追回赃款人民币130余万元。四是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做好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办案中,认真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及时告知各被告人认罪认罚的法律后果,对我院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并同意我院提出的量刑建议的被告人适用认罪认罚制度。同时,根据各被告人犯罪情节、认罪悔罪态度以及退赃情况,对14名批准逮捕的被告人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做到宽严相济。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过程中。

  编辑: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