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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出庭公诉一起以居家养老、投资艺术品名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19-11-09 13:36:00  来源:无锡市滨湖区检察院

  2019年11月7日,我院沈志刚专委对一起7名被告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出庭支持公诉,部分投资人代表全程旁听庭审。

  经审理查明:2016年至2018年间,被告人刘海会、张超君、付先芳等人在担任福晚投资控股(上海)有限公司无锡地区负责人、无锡颐康健康咨询有限公司经理、客服专员期间,以发放宣传材料、召开推介会、组织旅游考察、口口相传等方式向不特定公众公开宣传养老服务项目,以文化艺术品和居家服务项目的名义,承诺高回报率,先后向不特定公众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共计800余万元,损失740余万元。

  鉴于该案系居家养老项目为名实施非法集资,投资对象主要为老年人,属非法集资需重点打击的案件,我院高度重视该案办理工作。一是充分预判,制定出庭预案。此案案情复杂、涉案金额大、卷宗众多,公诉人仔细梳理分析案情、整理案件争议焦点、制定详细完备的庭审预案,充分做好庭前准备。二是追赃挽损,化解社会矛盾。在此案办理期间,公诉人多次接待投资参与人代表,耐心释法说理,并积极引导公安机关追赃挽损,获得了投资人的信任,投资人的情绪也得到了有效安抚。三是指控犯罪,开展法庭辩论。公诉人围绕指控的犯罪事实以及被告人的辩解有针对性地开展讯问、举证质证,重点针对辩护人提出的无罪辩护观点开展了有效辩论,同时结合案件特点进行了深入剖析和法庭教育,取得了良好庭审效果。

  目前,该案在进一步审理中。

  编辑: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