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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连续八年获评“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2019-11-12 11:35:00  来源:无锡市滨湖区检察院

  近日,我院被检察日报社评为2019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这是我院自2012年以来第八次获此殊荣。

  今年以来,我院检察宣传工作紧紧围绕市院“双争”目标、我院六项重点工作,把握宣传导向,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内容,较好地宣传了我院特色亮点工作和检察贡献度,扩大了滨湖检察影响力,增强了群众对检察工作的了解。

  截至目前,我院已在市级以上各类媒体发表宣传稿件198篇,包括中央级23篇、省级30篇、市级52篇、网络88篇,制作法制电视节目7个。其中,《检察日报》16篇,头版1篇;《法制日报》1篇;方圆4篇;中央人民广播电台2篇。《江苏法制报》26篇,头版6篇,头版头条1篇;《清风苑》2篇;《新华日报》2篇。组织或参与拍摄宣传片2部、微电影1部、未成年人动漫2部。

  在宣传中,我院注重树立品牌、打造亮点、突出特色,在重要媒体重要版面全面报道了全年重点工作。如《检察日报》头版关于文物保护“两线”范围的划定,《江苏法制报》、《清风苑》关于维护国旗尊严、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水源地安全、擦亮太湖“明珠”等,宣传了我院探索公益诉讼等外领域的成效,体现了我院在公益保护领域的检察贡献度。还有《方圆》、《江苏法制报》等6篇省级以上文章报道了我院服务民营企业、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等方面的成效。同时,围绕履职加强案例报道,在各级各类媒体发表案例通讯100余篇,如《法制日报》报道了我院打击黑恶犯罪的情况,彰显了检察机关打击犯罪、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百姓权益的成效。加强与电视媒体协作,在无锡电视台《今晚60分》播出法制宣传片,通过检察官以案释法,对社会公众起到强烈警示和安全提醒作用。

  此外,我院在加强江苏检察集群网门户网站建设基础上,高度重视微信、微博、“今日头条”等新媒体宣传平台,全面、及时更新集群网站信息,微博更新文字信息、图片新闻等600余条;精心制作微信113期,被最高检、法治江苏、江苏检察在线、锡检在线等公众号转载91篇;公布重要案件信息45条,全面宣传、展示了“活力、实力、魅力”的滨检形象。

  编辑: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