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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以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整治入湖河道环境
2020-06-23 09:41:00  来源:无锡市滨湖区检察院

  近日,我院收到无锡经济开发区综合执法局的回函反馈,该局已依法对辖区小溪港(蠡河)、碧水河河道周边进行违建拆除、垃圾清理、打捞废弃船只等工作,恢复了河道周边良好的生态环境。

  2020年4月,我院在开展守护太湖专项行动中,利用无人机巡航对入湖河道周边生态环境进行实地考察,发现位于无锡经济开发区华庄街道的碧水河两岸存在违法搭建简易建筑经营洗车点、堆放生活垃圾等情形;小溪港两岸存在堆放生活垃圾、围垦河道等情形,不仅破坏河道生态,更对太湖水质造成影响,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河道不仅是水上交通运输的主要通道,行洪的主要载体,还是很多水生生物良好的栖息地。小溪港地处太湖锡东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碧水河与直通太湖的小溪港相连,两条河道均位于太湖一级保护区内。在河道岸边随意倾倒垃圾、开设不符合市容环境规范要求的洗车场所,致使垃圾和洗车污水流入河道后水质恶化,破坏了河道的生态环境。城管部门及街道作为相关职能部门,应当积极依法履行职责,加强河道综合治理。我院遂依法向综合执法局及街道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监管职责,对河道进行整治、查处,恢复周边生态环境,并对辖区内河道进行排查,防止类似情况发生。相关职能部门收悉我院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会同街道全面开展整治行动。一是向涉案洗车场开具《限期拆除通知书》,责令停止洗车经营,并进行违建拆除。二是对河道管理范围内的生活垃圾进行清理整治,包括对废弃“三无船只”进行打捞处理,并告知垃圾不得沿河堆放,同时明确由相关社区负责监管,落实长效监管机制并做好日常保洁。三是对河道范围内的违规垦荒进行全面清理,由绿化管养单位进行补绿和日常养护。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废弃船只整改前后

  

  无名洗车场整改前后

  

  小溪港河岸整改前后

  

  沿河堆放生活垃圾整改前后

  编辑: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