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我院提起公诉的韩敏、董程聪、丁潇磊、梁书跃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经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审理, 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四年六个月至三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该案系国务院2020年10月10日部署打击非法开办贩卖电话卡、银行卡违法犯罪的“断卡”行动以来,无锡市首例获判决的“断卡”案件。
经审理认定:2019年2月至2020年1月间,被告人韩敏(女,33岁,江苏无锡人)、董程聪(男,26岁,江苏无锡人)、梁书跃(男,37岁,河南方城人)、丁潇磊(男,33岁,江苏苏州人)根据夏侃(在逃)指使,雇佣人员在全国各地非法采集公民个人信息,并利用夏侃经营的通讯营业厅可获取通信运营商办卡权限及工号、密码的便利,将收集的公民个人信息用于办理手机卡,后将上述开通的“实名不实人”手机卡4万余张贩卖至菲律宾、柬埔寨等境外地区,涉案金额约400万元,涉及公民个人信息8万余条。期间,境外电信诈骗团伙使用本案被告人贩卖出去的手机卡对本市滨湖区一民营企业经营者实施电信诈骗,导致该企业经营者被骗人民币20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