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职责,深入推进司法公开透明,保障司法公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11月12日,我院就一起行政机关怠于履行职责案举行了公开听证会。我院陈利群检察长、赵文清副检察长、彭德文专职检委组成的办案组出席了听证会,同时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专家学者各1名作为听证员参与听证。陈利群检察长主持听证会。
2009年,王某某被继母钱某某冒用身份至无锡市惠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设立公司,将王以应届大专毕业生身份登记为该厂投资人。后上述企业及王因债务纠纷被诉至法院。2016年,法院经审理认定王某某系被冒名注册为公司投资人。后王向惠山市场监管局举报自己被冒名注册一事未果。2019年4月,王又向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被冒名注册的投资人登记,被法院以超期为由驳回。
2020年7 月,王某某向我院申请监督,经我院对滨湖法院行政裁定书提请无锡市人民检察院抗诉,2020年7月29日,市检院向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同时,我院依法向惠山市场监管局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该局及时依法处理。惠山市场监管局以2019年10月起,市场主体注册登记事项已转移为由,将线索材料移送惠山区行政审批局,该局于2020年10月30日书面答复王某某称,因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决定不予撤销公司登记。
针对以上情况,我院及时启动了公开听证机制,召集当事人及参加人,并邀请区人大代表钮国忠,滨湖区政协委员、滨湖区政府法律顾问、最高检民行案件专家库成员沈希光律师,江南大学法学院行政法学与行政诉讼法副教授徐钝博士等专家、代表委员担任听证员,同时邀请了人民监督员鞠爱军律师参与听证。
听证会围绕惠山市场监管局、惠山行政审批局是否应当全面正确履行各自法定职责,共同对上述公司采取欺骗手段冒用他人身份取得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并及时纠正违法行为,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的工商登记进行。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人赵文清副检察长对案件情况和需要听证的问题作了详细介绍,案件当事人就需要听证的问题分别说明情况,通过听证员提问、讨论,当事人发表最后陈述意见等环节,让各方充分表达意见。听证员围绕案件事实、行政机关是否履职到位以及如何加强对公民权益保护,加强法治国家建设等提出了中肯的意见。通过讨论,我院将在听证会后依法作出决定。
通过案件听证会,参与人聚焦争议、直面问题,充分听取行政机关和各方代表的意见,彰显了法律公开、公平、公正,体现了新时期检察机关主动转变司法办案理念,广泛听取意见,接受外部监督的积极姿态。下一步,我院将推进公开听证常态化,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效果,推动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过程公开化、透明化,做实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当好公共利益的守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