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我院根据相关规范性文件起草了《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资金分类量化标准实施细则》,并对《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司法救助工作办法》进行了部分修改。
该工作细则:一是细化了救助金计算、发放标准。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的《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对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规定,细化了救助金发放数额计算方法,规范救助金发放的标准,有助于提高救助工作效率。二是扩大了救助范围。根据中政委、高检院、区委政法委相关规范文件规定扩大了救助范围,将救助对象由刑事被害人单一情况扩大至刑事被害人、特殊情况下的举报人、证人、鉴定人、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的申请执行人、涉法涉诉信访人等情形。三是规范了救助流程。规定我院各部门在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中的职责和办理流程,明确负责控告申诉检察业务的部门经审查,认为救助申请符合救助条件的,应当提出意见,报分管检察长、检察长审批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