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用心用情办好轻伤害案件,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近日,我院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机制,会同无锡市公安局无锡经济开发区分局开展轻伤害案件“和风”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由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牵头,组织成立公检联合检查组,以联合检查的形式,对公安机关2019年以来办理的轻伤害案件围绕案件定性是否准确(是否存在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而未认定作升格处理或者应定性为寻衅滋事而认定为故意伤害作行政处罚降格处理的情形)、侦查取证是否及时(是否存在因取证不到位或者怠于侦查导致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况)、刑事和解是否合法(是否存在对不符合刑事和解条件的案件进行刑事和解的情形)、矛盾化解是否到位(对矛盾纠纷尚未化解的案件有无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释法说理是否有效(对存在涉诉信访风险的案件息诉罢访、说理工作是否到位)、是否存在长期挂案情形(公安机关是否存在应当立案而不立案、应当撤案而不撤案,检察机关是否存在压案不受理、当诉不诉等问题)等六个方面重点进行专项检查。
下一步,我院将依据此次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开展矛盾风险研判和排查,分类施策,会同公安机关重点做好以下工作:对排查发现的因矛盾化解、释法说理不到位存在涉诉信访情形的案件,公检联合集中开展组织调解等矛盾化解工作,争取做到案结事了;对因取证不到位导致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及时指导侦查取证,并做好跟踪监督工作,避免因案件久拖不结激化矛盾;对存在不应当立案而立案、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等升档、降格情形以及应当撤案而不撤案等长期挂案情形的,及时监督公安机关撤案、立案、移送审查起诉,避免因司法不当引发新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