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在省院发布的全省职务犯罪精品案例库中,我院办理的张楠行贿案入选。
经审查:被告人张楠于2000年左右,与时任无锡市某医院院长的易某认识。2002年12月,易某至无锡另一医院担任院长后,被告人张楠以某商贸公司和某医疗器械公司名义,或者以中间人身份,利用易某职务便利,向易某任职的医院大量销售医疗器械设备、耗材等。期间,被告人张楠于2016年至2017年,通过高价买房、报销机票等方式送给易某财物40余万元。
在审查起诉期间,我院第一时间依职权主动对张楠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对张楠及时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办案中,我院充分发挥在认罪认罚制度中的主导作用,跟踪掌握被告人张楠的思想动态以及其企业经营情况,评估办案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及时对其变更羁押措施,充分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少捕慎诉司法理念以及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大局意识。
下一步,我院将以此次入选省院精品案例库为契机继续发力,切实做好检察办案环节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工作要求,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努力办出更多精品案例,以求极致的精神,提升检察工作贡献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