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北省鄂州市一条不起眼的巷子里,有着一家门面不大却有不少人慕名而来的文印店。2023年5月17日,公安机关在调查吸毒人员张某时,通过其手机聊天记录发现,张某曾购买一张假房产证用于办理贷款,而制售假证的正是上述文印店老板阿强(化名)及员工阿力(化名)。次日,公安机关将二人抓捕归案。
阿强与阿力早年均因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此前的经历让他们在重操旧业时格外谨慎:自制印章使用后立即销毁、店内找不到任何遗留下的假证及工具、因正规生意与售卖假证“生意”混同无法通过流水厘清具体金额……不仅如此,阿力还矢口否认自己有制作假证的行为。“帮我再办张假房产证,亲戚家孩子读书要用。”“老板,介绍我朋友过去办证。”公安机关将二人的手机扣押后,仍有大量人员微信联系他们办理假证。通过提取电子数据,相关犯罪证据及线索被固定下来。
2023年8月,公安机关以阿强、阿力涉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将该案移送至鄂州市鄂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阅全部证据材料,检察官发现二人除伪造房产证、自制国家机关印章外,还伪造高中毕业证、自制事业单位印章,因此,二人还涉嫌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2023年11月13日,鄂州市鄂城区检察院对阿强、阿力提起公诉。
2024年2月6日,法院以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判处二人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以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判处二人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购买假证的张某及其他关联人员已另案处理。
(王思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