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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山之石】帮嫌疑人逃匿 以窝藏罪获刑
2019-05-16 15:24:00  来源:检察日报

  为了朋友义气,明知他人犯罪逃脱,仍然帮助对方逃跑。日前,经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陈军被法院以窝藏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靳飞被法院以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2017年10月12日,陈丰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警方刑事拘留。当天下午,陈丰被民警带到医院体检,趁民警不注意逃离医院,拦了一辆出租车逃跑。

  手铐还在手上,陈丰想先找人把手铐打开。他让出租司机把自己送到堂弟陈军家。陈军见他戴着手铐,问怎么回事,陈丰如实说自己犯事被抓,刚逃出来,让他赶紧开车送自己去找好朋友靳飞,请他想办法找工具把手铐打开。

  因为是堂兄弟,陈军二话没说,立即开车将陈丰送到了靳飞家。随后,按照陈丰的要求,靳飞去附近借来一个大夹剪子,帮助他将手铐夹断。当天夜里,靳飞还开车送陈丰出去要债,并让他在自己的车上待了一夜。

  第二天,陈丰外逃。很快,陈丰被警方抓获归案,如实供述了陈军和靳飞帮助自己逃跑的犯罪事实。随后,陈军和靳飞先后到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法院经审理认为,陈军和靳飞明知陈丰是犯罪的人而帮助其逃匿,二人行为均构成窝藏罪,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