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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山之石】印章被伪造还被起诉还款,其中是否另有隐情
2020-06-15 09:45:00  来源:检察日报

  “谢谢你们啦,真没想到你们这么重视,把我们反映的问题解决了。”近日,河南省台前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接到了江西某集团公司法务部蔡女士打来的电话。

  今年春节过后,受疫情影响,根据防控需要,台前县检察院通过12309检察服务热线、网上受理、公开来信地址等方式,畅通特殊时期信访渠道,确保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其间,收到了一封来自江西的信件。

  在信中,江西某集团公司申请刑事立案监督。由于他人伪造自己公司印章后,以公司名义借款一千万元未偿还,“出借方”向台前县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导致公司被起诉,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及商誉侵害。从信件中还得知,该公司是一家全国性民营上市企业,在经济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

  了解诉求后,检察官马上拨通了江西某集团公司的电话,告知其检察院已收到来信,并会立即按照程序受理审查。

  “疫情本来就对公司发展造成了一定程度影响,如果再有官司缠身,无异于雪上加霜。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一定要在最短时间内办理,给群众一个满意答复。”台前县检察院检察长朱景辰明确要求。很快,该院将案件分流到第一检察部。

  案件承办人受理案件后通过与来信人电话联系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并依法定程序向公安机关调取证据材料、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后,台前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其不立案理由不成立,于是向公安机关发出通知立案书。台前县公安局在接到通知立案书后,对犯罪嫌疑人以涉嫌伪造公司印章罪予以立案侦查。目前,案件已进入刑事诉讼程序,公安机关正积极对案件展开刑事侦查。

  “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开展以来,台前县检察院坚持由院领导带头办理信访案件,并通过规范接收、受理、审查、分流、办理、答复工作程序,层层压实责任,倒逼办信办案责任落实,以实际行动回应群众诉求。2019年以来,该院共接收群众来信43件,具备回复条件的全部在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结答复率为100%。

  编辑: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