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谋取非法暴利,专门从事微信号“养号”活动,向境外诈骗团伙非法出售微信号1000余个,并为诈骗团伙非法解封被冻结微信号,致“杀猪盘”式网络诈骗肆虐。近日,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检察院依法对卢某以涉嫌诈骗罪、对文某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批准逮捕。
今年5月,海州区的秦女士在某App上认识了王某,两人相谈甚欢。一段时间后,二人便互相添加了微信号,每天聊天且感情不断升温,其间,王某隔三差五告诉秦女士投资外汇可以赚钱,秦女士慢慢相信了王某,便在微信上关注了一个公众号,并申请了账号。第一次,王某帮助她充值了1314元,秦女士成功提现1439.52元。获利后,秦女士很开心,又充值了几次。但好景不长,在一次充值1万多元后,该平台竟通知需要充值满10万元才能提现,秦女士意识到被骗,赶紧报了案。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本以为这是一个简单的“杀猪盘”骗局,竟揪出一起特大微信“养号”案,案发后,海州区检察院第一时间提前介入该案,引导侦查取证。
经审理查明,2019年12月,福建省的卢某在QQ群、贴吧里看到有人在收购微信号,且必须是要加满好友的微信号,想着卖微信号也能赚钱,便动起了心思。于是卢某先上网买了一个没有任何好友的微信号,然后按照网上教程添加好友,发现操作十分简单,于是决定通过出售微信号“大干一场”。起初卢某雇用了老乡黄某和陈某,后来随着业务的不断扩张,卢某索性租了一个办公楼,专门用于“养号”、售号,并陆续招录了30多名员工。“养号”即通过发朋友圈、点赞、开通微信支付、摇微信步数等方式提升微信号的活跃度,然后再通过使用采集软件从各类外卖、点评App上采集商家电话号码并添加好友,直至微信号上加满600至800个好友为止。
在这个团伙里,大家分工明确。卢某主要负责与境外诈骗团伙及中介对接销售。陈某负责购买新的微信账号,然后再由其他人负责“养号”。待微信号“养肥”了,则由卢某联系买家或者由黄某联系境外的诈骗团伙,并以微信号中每个好友3.5元至3.8元的价格进行售卖。当然,卢某等人的团伙还要负责售后工作,即如果诈骗团伙使用购买的微信账号被封,黄某需要通过联系兼职解封微信账号的人进行解封。
2020年年初,文某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卢某,并开始了微信号“养号”合作。为此,文某专门在江西省萍乡市某小区成立了一间工作室非法从事微信号“养号”活动,并招了几名员工。文某向卢某学习了“养号”方法,并从卢某介绍的号商手中购买了新的微信号,然后交由其他人负责“养号”,最后文某再向他人非法出售微信号。
经查,自2019年11月至2020年8月,卢某及其团伙向他人非法出售微信号共计1000余个,非法所得220余万元,文某等人向他人非法出售微信号共计380余个,非法所得100余万元。通过提取被扣押手机中的涉案信息,在卢某团伙成员使用的电脑中提取到已出售的30个微信账号分别被用于连云港、天津、深圳等地40余起诈骗案件中,这些诈骗案大多是使用假的微信号添加陌生人,骗取信任后劝其投资,待投资到一定金额就删号跑人。
9月25日,公安机关以卢某涉嫌诈骗罪、文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移送海州区检察院提请逮捕,该院依法批准逮捕。同时,检察官从建立2个“养号”团伙与各诈骗案件关联性、团伙成立或扩大投资时间点等方面提出继续补充侦查意见,进一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并针对部分在逃人员启动监督程序。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