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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山之石】“我们可以做得更多!”
2020-12-09 09:59:00  来源:检察日报

  “在诸暨这段日子,一直有你们的帮助,真的是太感激了……”11月19日,张某、周某夫妇即将踏上返回云南老家的列车,在浙江省诸暨市火车站的站台上,张某紧紧握住检察官的双手,久久不愿松开。

  张某和周某是云南人,没有固定收入,一直在当地以摆地摊、打零工为生,日子过得拮据。8月初,周某想到诸暨市打工,多赚点钱补贴家用。

  8月17日,周某乘火车到达诸暨市火车站时已是凌晨。公交已停运,于是叫了一辆电瓶车前往暂住地,不料途中发生了悲剧。史某无证驾驶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撞上周某乘坐的电瓶车,电瓶车驾驶员谢某当场死亡,周某生命垂危,被送至诸暨市人民医院抢救。

  当天,诸暨市检察院的检察官在跟交警大队民警对接工作时得知该案,立即询问了具体情况。“周某的丈夫张某第一时间从云南赶来,但他们家根本无力负担巨额的救治费用,而肇事者声称自己是贫困户无力赔偿。我想到交警大队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应该可以解决这个问题。”检察官当即与医院相关负责人进行对接,表示会帮助周某筹措治疗费用。随后诸暨市检察院向交警大队发函,建议及时启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为周某先行垫付抢救治疗费用。8月18日,诸暨市交警大队启动该救助基金。

  一个月后,周某从重症监护病房转至普通病房,右小腿被截肢,还需要继续治疗一段时间。“已经花了20多万元医疗费了,17万元是救助基金垫付的,眼看着后面还有一大笔治疗费用,真不知道该怎么办……”聊起之后的生活,病房外的张某默默地擦起眼泪。

  考虑到周家的状况,检察官一边对接肇事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将交强险中的1万元医疗费用转账至医院用于周某治疗,一边联系心理专家,对周某及家人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其从事故的阴影中走出,积极面对生活。在检察官的建议下,医院同意对周某的医疗费用予以部分减免。

  之后,史某交通肇事案件移送诸暨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办案的同时,检察院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为周某一家申请到5万元司法救助金。检察官还对接法律援助中心,为周某指派了具有丰富交通事故索赔经验的援助律师。

  经治疗,周某病情好转,情绪也慢慢稳定下来,夫妻俩决定回老家调养。诸暨市检察院从该院自主设立的检馨救助基金中拨付2000元,帮周某夫妇支付了返乡费用。因周某行动不便无法久坐,检察官对接铁路部门,为周某夫妇开辟绿色通道,保证其无障碍上车。

  近日,浙江省人大代表戚祝英在走访该院时了解到这起案件。她说,诸暨市检察院在周某发生事故后即进行及时介入,调动财政、基金、医疗、法律援助等多元力量,对周某开展了全方位、多角度、持续性的救助,体现了浓浓的司法温情。“‘司法救助,决不是给笔救助金一救了事,我们还能做得更多。’检察官一直把这句话挂在嘴边,用真心换真情,最大限度防范‘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确实值得点赞。”

  编辑: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