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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山之石】“谢谢检察官,帮我留住了工友情”
2020-12-09 10:02:00  来源:检察日报

  “前些天,陈某来看我了,还带了些水果,我们好好谈了谈,这事儿就算过去啦。”11月10日,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检察院检察官助理樊夫拨通了一起不诉案件被害人李某的电话。“愿你早日康复,尽快回归正常的工作和生活!”樊夫笑着回复道。

  10月20日,最高检发布五起检察听证典型案例,通州区检察院办理的这起相对不起诉案件位列其中。

  琐事:互砸多层板致人轻伤

  2019年9月17日,李某与工友陈某在工作的家具厂车间内,因加工先后顺序问题产生矛盾,陈某先用一块多层板朝李某腰部捅了一下,接着李某使用多层板回捅,随后双方使用多层板相互扔、砸。冲突中,陈某砸伤李某面部,造成其面部颌骨和颧骨骨折的损伤结果,经鉴定为轻伤二级。

  李某与陈某本是朋友,案件发生后,彼此不再往来。李某因伤数月无法工作,不能做工赚钱,还要先垫付医疗费,经济压力较大。陈某家庭经济状况也不好,花甲之年仍在工厂打工贴补家用。双方曾在公安机关进行过调解,但两人互有怨言,争执不下。

  调解:将双方重新拉到和解桌

  2020年6月23日,该案被移送南通市通州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办案检察官审查后发现,当事双方系同事关系,平日里相处和睦,关系良好。双方因工作琐事发生言语和肢体冲突而引发该案,系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有适用相对不起诉的客观条件。

  “要是就这么起诉到法院,他们也许再也回不到从前了。”办案检察官决定再做做双方的“功课”,挖挖“背后的故事”。

  “我家里比较困难,女儿刚结婚,现在还要赔这么多钱,不如让我去坐牢。”在办案检察官耐心劝解和再三询问下,陈某说出了隐情。与此同时,李某在索要赔偿金之外,对检察官吐露了自己另一份担忧,“现在同事们都不和我来往了,还有人怪我报警把事情搞大,说我对陈某不依不饶。”

  了解到这些情况后,办案检察官促成和解的信心更足了。在充分审查案件事实,对照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当事人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办案检察官针对赔偿数额这一核心争议拿出了解决方案,即由陈某一次性给付医药误工等费用,后续费用再行磋商。

  办案检察官与陈某及其家属反复沟通,释法说理,详细阐明起诉的法律后果和利害关系,同时,向李某分析了此类案件一般赔偿标准,并反映陈某有赔偿意向但经济确有困难等情况,建议他重新提出合理的赔偿金额,最终将双方重新拉回到和解桌前。

  直播:扩大公开听证调解效果

  鉴于该案由民间纠纷引发,为彻底消除双方心中的疙瘩,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该院决定举行网络直播公开听证,这也是南通地区首例网络直播检察听证案例。

  听证会议召开前,办案检察官制定了详细方案,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调解员以及侦查机关代表等参加,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保障听证程序公正进行。同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同事、亲戚好友等通过中国检察听证网观看听证会直播,扩大听证调解效果。

  听证会现场,办案检察官全面阐述了案件事实和对陈某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处理意见及相应的法律依据。在前期和听证会上检察官释法说理讲情等大量工作推动下,双方终于握手言和。“是我没有控制好情绪,下手重了,我向你郑重道歉,希望你能原谅!”见陈某真诚道歉,李某也表示了谅解,“我也有不对的地方,我接受你的道歉,希望我们还能继续做朋友!”

  “当事人是同事关系,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不大,且已达成刑事和解,不起诉有利于帮助双方重归于好。”听证员评议后发表意见,认为该案符合相对不起诉适用条件,同意对陈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决定。听证会后,7月20日该院检委会经过讨论研究决定,对陈某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谢谢检察官,不仅帮我留住了一份工友情,还让我免受牢狱之灾!我一定认真反省,今后好好工作,与人为善。”得知检察机关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陈某眉头舒展,如释重负。

  编辑: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