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真不知道砍伐自己家种的树也违法,这次宣告给我上了一堂普法课。”日前,在山东省肥城市潮泉镇孙楼村村委会,一场检察公开宣告会正在进行。肥城市检察院依法对该村村民王大富(化名)作出了相对不起诉决定,赢得当地村民一致好评。
年逾七旬的王大富无儿无女,是村里的五保户,生活比较拮据。因为自己承包的山上有些杨树,王大富就想趁着身体还好,抓紧把树伐了,换成钱。于是,王大富就到潮泉镇林果站申请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由于林业部门机构改革,王大富一连跑了好几趟,采伐许可证迟迟没能批下来。按捺不住焦急的心情,2019年7月初,王大富找了几个年轻力壮的人,帮着将自己家的170余株杨树砍伐出售。
今年7月23日,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王大富涉嫌滥伐林木一案移送肥城市检察院审查起诉。经调查核实,检察官认为,王大富的行为确实应当以滥伐林木罪追究刑事责任,但起诉未必能收到好的社会效果,且案发后王大富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已经补种了部分林木,并表示会继续补种。
同时,检察官与公安机关工作人员一起到被砍伐林木现场实地察看了补种情况,还与潮泉镇林果站工作人员进行了核实。经调查了解,由于机构改革,行政机关耽搁了一些业务的审批进度,王大富的林木采伐许可证申请正在其中。
由于王大富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不大,犯罪后又积极弥补自己的过错,肥城市检察院近日依法对王大富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为取得更好的社会效果,经多方沟通协调,该院在孙楼村村委会公开宣告对王大富的不起诉决定。宣告当天还邀请了人民监督员和当地村民旁听,现场以案释法,把检察宣告办成了一堂生动的普法教育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