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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山之石】发电厂擅自修建拦洪坝
2020-12-14 10:06:00  来源:检察日报

  发电厂侵占河道,甘肃省景泰县检察院依法向县水务局、上沙沃镇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但涉案企业态度消极,整改进度停滞不前。为此,景泰县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村民代表、水务局代表、沙沃镇政府代表、企业代表参加,对水务局、乡政府是否依法全面履行监管职责以及3家企业如何尽快整改进行评议。

  今年6月,白银市、景泰县两级检察机关、水务部门在全市联合巡查“河湖清四乱”时发现,甘肃某发电有限公司、甘肃省某发电公司景泰太阳能发电分公司、景泰县某新能源有限公司在上沙沃镇驼水沙河内修建光伏发电厂时,擅自修建拦洪坝、改变河道流向,不仅侵占河道、破坏河道生态环境,还影响行洪安全,严重威胁下游村庄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景泰县检察院依法对该线索立案审查,检察官通过实地勘察、走访调查了解到,3家企业目前均运营正常,虽然都有甘肃省发改委的批复,但均未能提供防洪影响评价报告。

  6月16日,景泰县检察院向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县水务局、上沙沃镇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两单位及时对企业违规侵占、改变河道的行为进行查处;责令限期整改,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确保行洪安全。

  8月11日、21日,两单位分别向景泰县检察院书面回复,称已向3家企业下发整改通知。但检察机关、水务部门、镇政府多次现场督促整改,3家企业的整改进度停滞不前,态度消极,未上报整改方案,未落实整改责任。

  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11月19日,景泰县检察院召开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村民代表担任听证员,景泰县水务局、上沙沃镇的负责人参加了听证会。会上对水务局、乡政府是否依法全面履行监管职责以及3家企业如何尽快整改进行听证评议。听证员结合案件事实、争议焦点、各方意见进行了评议。

  参会的县人大代表赵玲子认为,3家企业在生产建设的时候未完全考虑到下游村民的切身利益,这一点违背企业发展应有的社会责任感。人民利益无小事,如果因为企业的失误,洪水淹没下游村庄,对村民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造成损失,后果难以想象。在检察机关督促下,景泰县水务局、上沙沃镇人民政府也积极履职,督促整改,但是企业态度消极、推诿扯皮,置群众利益不顾,希望会后3家企业抓紧整改。

  驼水村村民代表郝财提出,三家企业在河道内违规修建拦洪坝,早在2018年就对村庄有影响,幸好只是淹没了田地,并未对村民人身安全造成威胁。此次有幸参加听证会,感受到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职能作用,希望企业拿出诚信,积极整改。

  听证员从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提高企业社会责任感等方面形成了听证意见,一致认为景泰县水务局、景泰县上沙沃镇政府前期履职到位,3家企业虽然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但整改效率慢、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要求企业尽快整改。

  3家企业负责人均表示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县水务局会后制定的整改方案,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河道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工作、批复后完成招标等工作,保证在2021年4月15日汛期来临前河道的行洪安全,村民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景泰县检察院将会不断跟进整改情况,直至整改完毕。

  目前,整改工作正紧张有序进行中。

  编辑:杜艳